最近,2名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辭職,當中岑耀信(Lord Sumption)在辭任時更高調就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發表偏頗意見,企圖抹黑香港法治。雖然身为大律師與法官間一般不會出現立場上的攻訐,但岑耀信的發言實在讓人不恥。

首先,基本法第82條規定,香港特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終審法院。香港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岑耀信必須回應香港法院什麼時候沒有做到上述要求?一個在香港參與過香港審判工作的法官必然是清楚終審法院行使終審權時,是完全獨立,並完全尊重彼此意見,包括海外非常任法官。不然,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關於民事伴侶關係,政府就不會輸。上述就岑子杰案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張舉能及林文瀚大法官兩人明確表示並不同意另外三位大法官意見,亦無法影響終局,正顯示香港的司法獨立,政府無從干預,而海外非常任法官在該案終審判決中就起了關鍵的作用。縱使香港民眾對此判決極度不滿,認為判決完全漠視香港作為華人社會的核心家庭價值觀,但香港人縱使不滿,仍然顯現尊重法庭判決的美德,沒有引發動亂,這才是法治精神。當時已有不少香港巿民質疑任命海外法官的制度,但我們仍然尊重《基本法》,珍惜海外法官來港參與審訊的制度,亦鼓勵依法委任更多不同地區的普通法法官來港參與不同類型的案件。岑耀信的妄論除了對香港司法制度不公,亦對香港民眾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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