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
《关于优化多子女家庭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其中,多子女家庭在申请
商贷或公积金贷款购房时
家庭成员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
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详见下文
关于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图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省直和系统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分行、雄安新区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河北银行,驻石各村镇银行:
为更好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就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在申请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三、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由各城市自主选择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
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tfwj/101718854684692.html
那目前石家庄公积金贷款
房产套数是如何认定的呢?
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房产套数认定标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的认定遵循认房不认贷的原则,房产套数的认定范围仅为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
申请人家庭名下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无成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成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
同时,对离婚一年内的申请人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按照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贷政策执行;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有房的,视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石家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三)支持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为正常缴存公积金,纳入贷款额度计算;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服役期间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且申请人家庭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五)家庭购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自住住房且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六)家庭购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七)对于生育有2个子女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有3个子女的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0万元。
其中:
二孩家庭是指夫妻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是指夫妻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
离异、再婚家庭;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其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参照执行具体贷款额度结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及所购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文章来源:石家庄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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