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与企业相比,消费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这时,他们最盼望的是有一个组织能为自己说话,为自己去争取合法的利益。

6月13日,

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类似我国内地的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基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为民请命,为在一场无妄之灾中失去性命的消费者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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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今年3月下旬讲起,

台北市

信义区远东百货

宝林茶室

出现消费者中毒事件,侦办方怀疑因其售卖的

?条

等产品保存不当,导致滋生唐菖蒲伯克氏菌(学名:Burkholderia gladioli),并分泌

米酵菌酸

(英语:Bongkrek acid,医学缩写BKA),最终导致6名消费者丧生,24名消费者住院抢救。

鉴于民事赔偿诉讼费时费力且雇请专业律师,费用高企,许多消费者如一盘散沙,愤怒却不会发达,受伤却不擅争取利益,于是

消基会

决定代为消费者发起团体诉讼。

截至目前已表达由消基会为他们提起团体诉讼意愿的受害消费者,共有

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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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不是第一次消基会为民请命,帮助消费者争取利益了。

2012年4月,综艺明星

小S(徐熙娣)

的公公许庆祥、丈夫许雅钧通过投资“

胖达人

”面包连锁。其公司借助小S的影响力,想出了一个“全天然”的噱头。后经台北卫生局突击检查,发现“胖达人不寻常的香”是添加了

人工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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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小额消费,作为单个消费者提起诉讼显然不划算,于是消基会在

台北市政府法务局

的经费补助下,接受约1000名消费者委托,向胖达人提起

团体诉讼

,要求不仅赔偿消费者损失,同时要求惩罚性赔偿。

这场官司足足打了

十年

。最终,经过台北地方法院、台湾高等法院一系列裁定,“胖达人”生产公司前后任负责人庄鸿铭、徐洵平应赔偿

864名

消费者共

342.8626万元

及自2013年5月20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5%计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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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虽小,但意义重大。

台湾消基会

的成立本身也是被逼的。

1979年,当时台湾地区发生“

多氯联苯事件

”,消费者因食用以遭受多氯联苯污染的米糠油煮食的食物而中毒,皮肤溃烂,身体发黑,受害者高达两千多人,受害者大多属于经济弱势者。事件爆发后,米糠油制造商不但没有赔偿受害者,反而脱产逃避法律责任。

1979年底,台湾又发生“

假酒事件

”,有教授因误饮含有甲醇的假酒而失明。该两事件,因当时台湾法律不够周延,也没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政府机构,因此消费者皆面临无法律适用、无对象求偿的弱势窘境。

于是在

一名律师一名商人一名教授

的发起下,台湾消基会得以成立,以为消费者请命为其行动宗旨,该会目前没有任何政府与财团的资助,为纯民间组织,由

430多名学者专家

组成,费用全靠社会捐助。

即便如此,

台湾地区

每每出现消费者利益被侵害时,他们总能第一时间出现。

萤火虫

的光芒虽然微弱,但毕竟为黑夜无助者照亮了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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