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发生在福建泉州一个农村里,王某让自己的7岁的儿子去大伯家拿东西,因为距离不远,所以并没有跟随。

再去大伯家的途出,王某的儿子突然想上厕所,他四处观望了一下,到处都是人,自然不能随便找一个地方解决。

就在王某儿子万般焦急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小路拐弯口有一个老旧的旱厕,王某儿子也没多想,直接走了进去。

可就在王某儿子解决完准备离开时,突然脚底一滑,跌进了粪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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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王某见儿子迟迟未归,刚开始还以为是儿子路上贪玩才耽误这么长时间,但他心中总有些不安,于是便出来寻找。

王某跑遍了村子街道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儿子,无奈之下只能求助村里,在村长的帮助下,王某才发现儿子进入茅厕中再未出来。

等到王某赶到的时候,孩子已经溺亡,面对丧失儿子的痛苦,王某将一切罪过归结到茅厕主人汪某的身上。

王某觉得是汪某家的茅厕是开放式的,而且年代久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汪某也没有做任何的防护措施和提醒等,这才导致事故发生,所以便一纸状书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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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汪某却觉得,茅厕是自己父辈时修建的,虽然时间久,但也是为了让路人免费方便使用,没有没有错。

而且死者是7岁的孩童,出现事故是因为监护人失职导致,自己并未有错,不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

检察机关经过了解调查认为,孩子在汪某家的茅厕中直接溺亡,需要担责,但是监护人没有尽到主要保护责任,也是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

所以最终法院判定,以过错大小分配,赔偿总数为130多万元,而汪某需要承担30%的责任,也就是39万元,其余的由孩子父母承担。

对于此次事件的结果,不少网友提出质疑:

这个厕所如果没有收费,是没有理由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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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官的说法,在公路上摔倒,因公路是敞开式,可以找政府索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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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倒地不能扶! 1.或者腰伤因你扶持不当,伤情加重要你赔。 2.或是因抢救及时人活了,但呈植物人,家属承担不起后续侍候扶养费用,你也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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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医院去世,医生要不要负责?但凡医术再高明些,医疗方案再科学些,是不是病人就能再多活几天?同理,路上车祸,交警队要不要负责任?但凡交警管理严格些,早点发现违章早制止,是不是就有可能避免车祸?拿着放大镜挑毛病,每个人的死都能找到冤大头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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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马路上有一些碰瓷的人,还有一些自己违规造成伤害的。但无辜的司机都有责任:因为你是开车的,不管怎样都要承担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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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次事件,不少人都觉得私人厕所,外人私自闯入造成意外发生,茅厕所有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但我们都忽视掉了一点,汪某的茅厕虽然是私人,但却是长期敞开式的,并不是封闭式的,对外敞开使用,即使是免费,也要做到任何安全提醒,同时茅厕所有人也具有安全注意义务。

对于此次案件,屏幕前的有什么看法,你们觉得汪某到底用不用负责?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