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1日,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志祥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离任后,陈志祥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湖北宏泰集团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协助投资者与宏泰集团进行沟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债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