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并形成风险与损失,对重庆市酉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罚款40万元处罚。

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重庆市酉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唐明秋进行罚款5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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