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李楠)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与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文物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根据该《意见》,文物保护部门对巡察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同步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办理情况,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提出检察建议等工作,督促行政监管部门正确履行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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