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答复了一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分时段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1月1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视频会议》,根据《菏泽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按照法定程序,宣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2024年2月1日零时起至3月1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牡丹区、鲁西新区、定陶区全区域,各县县城主城区及县城驻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全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我市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对非主城区采取了部分区域限放,大部分农村地区是可以燃放的,符合上位法要求,符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际。
近年来,我市也不断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和管理规定的宣传,倡导市民以更加丰富多彩、安全环保、清洁文明的形式欢度“绿色”春节,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认同感日益增强。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为建设美丽菏泽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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