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昌隆花卉园艺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0 月 25 日,系中外合作企业。

2006年4月20日,因青岛昌隆花卉园艺有限公司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出现问题,公司债务缠身,经营乏力。

这时,青岛市植物园管理处开始到处招商引资,在多方都不看好的情况下,王葆杰顶着压力,与青岛市植物园管理处签订《昌隆花卉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植物园园内东北侧、现昌隆花卉公司租与王葆杰方使用,王葆杰方可在租赁范围内的土地上自主经营,使用权归王葆杰方所有;实际租赁时间自 2006年5月1日起至2036年4月30日止,共计 30年;租赁费用由王葆杰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并负责承担偿还昌隆公司欠款数额为 83 万 9 千余元及其它不可预计的债务。在该合同中明确注明外资转内资,变更法人等公司承接事项。

合约签订后青岛昌隆花卉园艺有限公司的相关证照、印鉴以及对该公司人、财、物进行管理的相关材料、对外签署的合同等青岛市植物园管理处均已交付给王葆杰,王葆杰也对外清偿了该公司全部的债务。并且用该公司开展了很多绿化及花卉业务。

公司接手后,王葆杰对承租场地和房屋在没有破坏原貌的情况下进行了整体的升级修缮和精装修。

2022年10月18日,青岛市市级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突然单方面向王葆杰作出《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为了解约他们找了众多所谓的理由,并无视合同不提供接电义务,导致公司饲养的锦鲤和花卉大面积死亡!

王葆杰是 2006 年被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投资人,当年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把王葆杰请过来投资,现在青岛市市级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又借着所谓的一些文件,拉大旗作虎皮想强行将合约作废并收回场地,不提一分钱补偿。他们这么做无非是看好了这个位置,想强行收回来再高价转租给别人,这就是典型的强盗!周边那些租户就是被他们这样收回来并重新又高价租赁出去的!

为了拿回场地解除合约,他们不择手段,起诉至市南区法院,又动用手中权利给市南区法院施加压力,判王葆杰败诉!

经历了三年疫情,刚刚准备重振旗鼓,结果又被这样对待,企业该怎么生存?作为政府部门,更应该尊重契约精神,青岛市南区政府谁能真正的为企业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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