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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6月26日,辰溪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庆“七一”党建活动。

抓清廉家风 筑廉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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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一行来到辰溪县家风家教文化馆,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全体党员参观了馆内家风文化陈设,认真学习了红色家风故事,切身体会了家风家训的内涵,近距离感受了老一辈革命家的清廉事迹中展现的优良传统和品行风范。在观看完红色故事宣讲视频后,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启率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字字有力的宣誓,更加坚定了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与敢想敢干的决心。

辰溪法院创建“一支部一品牌”党建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党建工作水平,辰溪法院积极响应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倾力打造“党建引领,法治先锋”的法院党建品牌,辰溪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与第二党支部深入践行党建品牌创建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共建活动,以党建为引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辰溪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创建“爱心驿站”党建品牌

辰溪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致力于打造为社会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帮助的“爱心驿站”,第一站,辰溪法院与县残联通力合作,创建驻残联“法官工作站”。6月26日,辰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启与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左德冰共同揭牌,辰溪县人民法院驻残联“法官工作站”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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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辰溪法院不断延伸诉源治理和诉讼服务职能做出的重要创新,以“法院+残联”的协作模式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辰溪法院将与残联共同落实“法官工作站”的职责,不断拓宽残疾人司法服务渠道,为残疾人群体在司法诉讼中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和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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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创建“新‘枫’景”党建品牌

2024年6月,被告人谢某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正式判决前,法院干警曾多次连同村委会干部一同组织当事人双方就赔偿款问题进行调解。经调解,被告人谢某友儿子支付了赔偿款20000元。6月26日,辰溪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与村委会干部一同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案件回访,了解赔偿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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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成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对辰溪法院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此案的审理做到了社会矛盾早发现、早预防、早防范、早化解,辰溪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活用善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黄俊楠

一审:王一婷

二审:刘毅刚

三审:易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