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6月28日,省法院党组与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会商会议,围绕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题,共同分析研判前阶段工作情况,共商下步工作举措。会议由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同志主持,省纪委常委李成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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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胡道才同志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摘编》。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李辉组长、省法院副院长李志增同志先后通报了作为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别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落实的情况。

李辉同志在通报中指出,通过监督推动省法院集中整治工作,省法院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夯得实、重点很突出、成效较明显。同时,也指出了省法院集中整治工作还存在着责任压力向下传导有差距、整改整治还不够全面深入、司法作风顽疾整治不够到位、查改治建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并对下步持续推动整治整改提出了四点建议。

李成宽同志指出,经过前阶段的集中整治工作,省法院党组与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他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聚焦整治重点,强化工作作风,持续纵深推进。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持续保持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工作责任再压实。进一步把握重点关键,以严实举措深入推进问题排查和整治整改工作;三是问题排查再深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紧盯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着力发现并整治问题背后的不正之和腐败问题;四是整治成效再检视。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立场出发审理好案件,常态长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严实作风保障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胡道才同志指出,集中整治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有力指导下,省法院重点围绕立案难、审判不公、执行难、申诉信访多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标准,推进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从政治上来认识。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提高落实好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近年来法院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认识到立案难、审判中的久拖不决“翻烧饼”、执行中的不规范执行和随意终本等顽瘴痼疾不可能通过一次整顿、一个活动全部解决,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认识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体现在规范严谨的办案过程中,体现在法官的言行举止中,体现在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中。要履行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体责任,让老百姓感到办事方便、受人尊重。三要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驻院纪检组对院党组既是监督,也是帮助工作,院党组要端正态度,全面主动接受监督,针对驻院纪检组指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同时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把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正在进行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治工作、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省纪委监委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等统筹起来,真正形成抓作风强队伍促工作的良性循环。

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省法院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供 稿:省法院督察局

审 核;李会军

编 辑:赵鹏博 贾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