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平区发布《2024年小学毕业生办理回和平区升学登记的通知》——

各位家长:

为做好2024年在外就读的和平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一)截止登记时间已取得和平区户籍,且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二)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

(三)要求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登记

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和平教育报名服务系统(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和平区升学”)。

提示:

1、在“初中-2024年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和平区升学”任务下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或幼儿)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和平教育报名服务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回和平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二)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核验时间

(1)本市外区学籍学生现场核验时间

7月19日上午9:00-11:00

(2)外省市学籍学生现场核验时间

学生身份证号末位为0.1.2的学生:7月22日上午9:00-11:00

学生身份证号末位为3.4.5的学生:7月22日下午2:30-4:30

学生身份证号末位为6.7.8的学生:7月23日上午9:00-11:00

学生身份证号末位为9.X的学生:7月23日下午2:30-4:30

特别提示:现场核验只需一位家长,不必带学生。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和平区升学”);

(4)本市外区学籍学生携带毕业小学下发的《2024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一式四份和《2024年小学毕业生回和平区升学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外省市学籍学生携带《2024年小学毕业生回和平区升学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三)入学安排

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不参加和平区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的随机派位录取。开学前,由安置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入学事项,学生按学校要求报到。逾期未到校者,视为放弃。

三、工作提示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2、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3、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始,回户籍地就读的初中学生,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推荐时,须与申请回和平区就读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与指标推荐。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中学科

2024年7月1日

此前河西区、河东区、红桥区也发布了相关通知↓

— 河西区

2024年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河西区升学手续的通知

现就河西区中学办理2024年本市外区、外省市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升学手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回户籍升学条件

1.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具有河西区户籍,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学籍须为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六年级小学毕业状态。

二、所需材料

本市外区小学毕业生: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

外省市小学毕业生: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学生学籍证明(便于查验相关信息)

三、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15日。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市外区、外省市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系统”(网址:https://zhx.tjhxec.cn),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2.资格审核

(1)本市外区回户籍升初中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请家长携带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及毕业小学下发的《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于7月19日(周五)上午9:00-11:00到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越秀路健春里2号增1号)进行现场审核。

(2)外省市回户籍升初中采取线上审核方式。7月16日至7月26日工作人员将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通知报到

学校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四、注意事项

1.因学位相对紧张,学生入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家长及学生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户籍材料后期将由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及家长在“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转学联系电话。转学流程办理期间请确保该号码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咨询电话:022-28379075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 河东区

2024年具有河东区户籍在本市外区、外省市小学就读学回户籍升初中的通知

一、 回户籍升初中办理范围

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区升学。

二、所需材料

(一)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全国电子学籍号;

3.《2024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加盖现就读学校及现就读区教育局公章。

(二)外省市小学就读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全国电子学籍号。

三、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2024年7月1日-7月8日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回户籍地升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学生的家长将于7月中旬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外省市小学就读学生的家长将于7月底前收到电话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回户籍地升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回户籍地升学资格。

四、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回户籍区升初中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五、几点提示

1.此次登记的学生为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同时具备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或学籍已升入初中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升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回户籍地升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7月底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5.完成回户籍地升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回户籍地升学,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回户籍地升学登记。

6.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六、咨询电话:

— 红桥区 —

2024年红桥区外省市小学六升七学生跨省升学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教委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持有红桥区正式户籍(含蓝印户籍)和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为外省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以向红桥区教育局申请回津“六升七”就读初中。

一、登记对象

符合升学条件,在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制为“五四制”地区小升初及六升七学生),申请到红桥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登记

1.家长须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学教育”——进入“六升七跨省升学”栏目。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登记。每一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

2.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如下提示语:“您已登记成功,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预约登记成功的学生家长须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9:00—11:00前往河北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原天津市第八十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红桥区光荣道39号。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户籍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2、蓝印户口学生需提供蓝印户口簿原件、城市建设费发票、房本的原件。

3、外省市户籍学生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红桥区电子居住证凭证及打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须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①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②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③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分配学校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学生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公办校就读。

(四)学校报到

由接收学生的初中校负责通知家长到校报到时间,请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证件按时报到,对于未报到的学生将取消红桥区升学资格。入学后,学生必须在接收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家长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以违法违规方式取得升学资格,经查实后导致升学不成功或取消升学资格的,产生的一切后果须由学生家长承担。

(二)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在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在红桥区初中升学的学生家长,请于2024年6月21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7:00完成网上预约登记,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登记,升学申请将不再受理。

(三)学生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保持不变。因变更手机号码导致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四)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只允许一名家长入校递交相关材料,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对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扰乱审核现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跨省六升七政策咨询电话

022-6301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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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顾颖

综合 | 和平政务网 河西政务网 河东政务网 天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