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帝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罚款1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进行详述。

佛山市顺德区帝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构成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罚款1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帝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813712634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乐应急行罚罚字〔2024〕31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违法事实当事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壹万元整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01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