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经营风险信息显示,近期,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因以股权转让的形式非法倒卖采矿权,违反矿产资源法,被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吊销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8.4亿元,罚款10万元。详情显示,该公司在相关协议书中约定,陈逢干、陈勇强将所持有的该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路伏国、丁瑞(代韩建华持股),路伏国、丁瑞以持有公司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了该公司的采矿权,成为了新井煤矿的实际控制人。

据媒体报道,去年2月22日,新井煤业矿区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5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亿余元。去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故调查报告。记者随后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该事故19名企业人员被立案侦查,42名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严肃追责。

本文源自:金融界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