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名城贸易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因生产经营所需,大名城贸易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95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航都置业作为保证人,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名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航都置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航都置业作为抵押人,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的抵押担保。
大名城表示,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另据公告披露,截止本公告日,以大名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大名城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6%。截止本公告日,大名城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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