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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济南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小槌说案》栏目,聚焦济南两级法院审结案件,挑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01

路鑫

槐荫区法院

民一庭三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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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与“学徒”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现在很多美发店会有招收“学徒”的情况,招来“学徒”之后,美发店对其进行培训后上岗就业,但很多美发店并不和“学徒”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近日,央视新闻频道权威报道了槐荫法院审理的一起美发店拒付“学徒”工资引发的纠纷案例。

 关注!中央电视台权威报道济南法院审理的一起美发店拒付“学徒”工资引发的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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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央电视台权威报道济南法院审理的一起美发店拒付“学徒”工资引发的纠纷案例

#01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张先生入职某美发店,跟着门店师傅学美发,同时做些辅助性工作。虽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张先生表示双方明确约定了工作内容和时间,早上九点上班晚上八点下班,每周休息一天,美发店有系统的考勤管理。5个月后,张先生向美发店提出辞职,并要求美发店结算未支付的工资。美发店以张先生是“学徒”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张先生不认可该美发店所谓的“学徒”身份,认为自己理应获得劳动工资报酬,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美发店未与张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张先生支付二倍工资差额5300余元。该美发店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不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02

法院审理

所谓“学徒”,确实是一些传统行当的传统叫法,如今还在一些行业延续,那么当下,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认定的?具体到本案,张先生与美发店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

庭审中,美发店辩称张先生是学徒、临时工,没有固定工作时间,没有固定工资,只给一些日常的补助,所以与美发店不发生劳动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提供的劳动内容包括协助美发店顾客洗头、协助烫发、染发、打扫店内卫生等,属于美发店的业务组成部分。依据张先生与美发店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钉钉考勤记录,张先生多次通过微信请假,可以证实美发店对张先生具有用工管理权。

张先生提供的劳动属于美发店的业务组成部分,张先生工作期间,接受美发店的用工管理,从事美发店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美发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先生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300余元。

#03

法官说法

本案中,美发店未与张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以“学徒”关系为理由拒付工资,这是否可以成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定条件?劳动者在入职就业时,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法官表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之一,而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如果“学徒”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那么双方之间则成立事实劳动关系。除本案涉及的情形外,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不依法缴纳社保等不规范用工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有可能会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注意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内容的相关条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或者救济,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丨槐荫法院

编辑丨马田昊

审核丨许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