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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常州法院召开滆湖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暨工作交流座谈会。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向方主持座谈。

湖环境资源法庭是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武进法院设立的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机构。滆湖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既是深化环境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常州市“532”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

座谈会上,吴向方介绍了滆湖环境资源法庭建设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就构建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表示将始终秉持生态法治理念,与滆湖环境资源法庭一起努力打造环境资源协同共治新样板。

下一步,常州法院将围绕以下四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聚焦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提升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实效。切实找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积极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与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凝聚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合力。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综合效能,及时对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预警及建议。加强环资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把优质高效的环境司法服务带到群众身边。

三是注重创新发展,健全环资裁判规则和执行方式。加强裁判规则提炼,不断丰富重点领域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探索“恢复+治理”的执行方式,积极构建富有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四是紧盯“第一唯一”,全力打造环资审判特色品牌。强化精品案例培树,重视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树立正确裁判导向。依托法庭特色工作,紧扣区域生态特点,创建“接地气、有内涵、效果好”的环资审判特色品牌。

供稿:武进法院 庄园

编辑:张 澜

审定:张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