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陆珏)江苏将“胚胎培养”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昨日起执行。据江苏省及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苏州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现有4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
前期,根据国家医保局有关立项指南要求,省医保、卫健部门对我省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统一,设立“胚胎培养”等一批新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了项目收费价格。此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涵盖了开展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常用必要的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全省实行统一医保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符合卫生和医保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80%和70%予以支付。
关注提升生育体验,在江苏椎管内麻醉列入生育保险甲类诊疗项目的基础上,自7月1日起,无痛分娩专用项目“椎管内分娩镇痛”也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为甲类。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持续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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