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7月2日下午报道:近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徐某公告送达宋轶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判决徐某向宋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理支出50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天眼查)

另据上观新闻报道: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法院公告演员白敬亭与倪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

内容显示,被告微博账号发布的涉案言论直接指向原告,部分涉案言论缺乏事实依据,部分涉案言论为贬损人格的侮辱性内容,明显超出剧情讨论范围,损害原告的社会形象,构成以诽谤和侮辱的方式侵害原告名誉权。法院判决被告在涉案账号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白敬亭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合理支出50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倪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白敬亭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3月28日,知名艺人王一博诉朱某侵权案宣判,无锡市滨湖法院判决被告朱某侵犯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以及律师费3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朱某于2022年7月11日,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则涉及原告王一博的贬损性言论,被朋友圈转发,后来又被截图转发到微博、百度等网络平台,成了热门话题。

之后,王一博方面将朱某起诉到滨湖法院,认为其涉嫌名誉侵权,要求朱某在人民法院报以及其朋友圈置顶道歉,同时赔偿侵权损失。对此,朱某在庭审时辩称,其发布在朋友圈的内容是质疑王一博的评委专业能力,属于对公众人物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正当评论,并没有侵犯王一博的名誉权。

法院审理认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微信朋友圈亦是公众交流平台,微信使用人不得在朋友圈发布侵害他人权利的内容。被告将贬损性称呼和“王一博”放在上下文联系的一个朋友圈中的表述行为,并不属于对公众人物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正当评论。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朱某立即删除与王一博有关的朋友圈内容,并在判决生效后7天内,在微信朋友圈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并在人民法院报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王一博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以及律师费3万元。

另外,今年1月1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徐某、殷某某在微博账号向原告萧亚轩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萧亚轩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理支出2.1万元。

对此,萧亚轩透过经纪人回应:“对于黑粉、造谣者,你们终会付出代价的,请大家要对自己的留言、说的话负责任,谢谢。”

极目新闻综合潇湘晨报、上观新闻、中新经纬、扬子晚报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