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工期决定着项目竣工交付时间。记者2日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期将被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内容,重大项目建设工期则纳入市重大项目全周期调度服务平台进行管理,有关部门将施行“红黄牌”管理,定期通报进度滞后项目。

据介绍,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已印发《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工期管理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单独增加“建设工期管理”内容,并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内容。

《通知》明确,从项目单位申报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所耗时间为项目的建设工期,共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工作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和后期工作阶段。编制“建设工期管理”时,应以加快项目落地、加速项目产生绩效为宗旨,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时序。同时,需详细描述建设工期各阶段应开展的项目内容、时间节点、所需时间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据。

在编制“建设工期管理”时,前期工作阶段应在符合相关审批程序和招投标有关流程规定的基础上,采取同步开展、合理交叠原则,最大限度压缩前期工作时间;施工建设阶段应按照定额工期相关规定,优先采用新工艺技术、新材料、新标准和新规范,进一步缩短施工建设工期。经专家评审会评估论证并确定的建设工期,应作为接下来项目各阶段推进的时间节点,项目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和项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对建设工期的确定与控制负总责,合理安排进度计划,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同时,重大项目建设工期纳入市重大项目全周期调度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将会同市重大办进行“红黄牌”管理,定期通报进度滞后项目。

文 记者 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