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制度化保障“五位一体”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 通讯员 刘为伟

7月1日,江苏省总工会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保障的意见》,制度化保障“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五位一体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的建立和运行。

《意见》提出,工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法治宣传教育、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审判、检察监督、检察支持起诉、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优势,构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五位一体”密切协作的工作新格局,合力调处各类劳动纠纷,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化解劳动争议需要实体化运转的工作平台。《意见》提出,加快建设“五位一体”工作平台。依托市、县两级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等,加快设立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开展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在工会阵地建设一批实体化运转的工作平台。工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源力量共同入驻。将市、县两级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打造成劳动争议调处的重要基地。聚焦网约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互联网平台经济就业群体,加快建设新业态领域调解组织。扎实推动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意见》还就建立健全密切协作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工会“一函两书”、优化完善“一站式”劳动纠纷处置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同合作,打通大循环,扩大协作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劳动争议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协商和解、诉调衔接、法律援助、信息共享、评估激励等工作制度,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