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优化工作机制、做好安置保障、加强执法监管、推进生态修复、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实施意见提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要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通过明察暗访、联合调研、专项调度等方式,对退捕渔民转产安置、禁捕执法监管、水生生物保护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省政府。对案件高发、问题频发、举报多发的重点区域,以及媒体曝光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要采取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等方式,限期整改到位。健全问效机制,坚持把长江十年禁渔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河湖长制考核等范围。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进一步做好安置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常态化提供“1131”服务(1次政策宣讲、1次就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和1次职业培训)。引导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退捕渔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充分挖掘农业生产、帮扶车间等就业渠道,鼓励退捕渔民发展涉农产业。引导支持退捕渔民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实现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退捕渔民,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强化执法监管协作,严格船网管控措施,严打涉渔违法行为,整治违规违法垂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同时,实施重点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行动,加强重要栖息地修复,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以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