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北省沧县实验学校,一场模拟庭审真实再现了一起网络犯罪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学生们学会对电信诈骗说“不”。

模拟庭审现场,“被告人”小张是一名刚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说带他一起赚钱,方法就是要提供一些手机号码或者QQ号码,为这名网友提供被诈骗对象。

小张每提供一个号码,就能入账几十元、几百元或几千元,累计获利高达二十万元以上。后来,这名网友所在的诈骗团伙落入法网,小张也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罚金。

“被告人”的追悔莫及提醒着同学们要时时引以为戒,提高防骗意识。整个模拟庭审庄严肃穆,让同学们沉浸其中。

暑期来临,沧县组织各学校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实践活动,强化学生法治观念,远离电信诈骗陷阱,引导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鲁萍、刘桂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