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11日,大同市这个山西第二大城市,这个别称中国煤都的地级市,竟在这一天,在新平旺地区连续发生三起残害妇女案:

16时30分,和1路73岁居民李月英在厕所被犯罪分子揪住头发撞击墙面,脚踢肝部,下身竟被歹徒塞上鞋子,当场死亡;

17时许,安全路41排82岁居民李面焕在家中被犯罪分子掐昏,脱掉裤子,撕裂肛门;

18时许,和1路7岁幼女姜某在胡同内被犯罪分子击昏,脱掉裤子,惨遭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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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案件发生了。整个大同市为之一惊!

山西省公安厅、大同市委等对此案极为重视,特成立“5.11”大案专案组,由市公安局长亲任专案组组长,省公安厅刑侦处大案科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立即展开立案侦破。

“看厕所”作为一种侦查手段被应用在侦破中。从大同市公安局、大同矿务局公安处、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南郊分局抽调的118名精兵强将以及区上来的70名基干民兵成了名副其实的“厕所所长”。他们都伪装成“女性”蹲坑守候,忍受着熏人的臭气和手脚麻木的痛苦,一守就是十几个小时。

然而狡猾的罪犯除在6月12日再次作案后,在干警盯得很紧的7、8月间一直没有行动,干警们刚一撤走,他又幽灵般地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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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下午2时,36岁的妇女韩某被罪犯用石头砸死在红旗街29号附近的厕所内;

9月14日,一名66岁的老妇被罪犯用红布裤带勒住脖子揪住头发撞击墙面,并被实施强奸,下身被撕裂,两只眼一只被抠瞎,一只基本失明;

1993年1月19日晚11时,一女工在回家途中被罪犯用木棍击昏,背至厕所脱光衣服强奸,后幸被一上厕所的妇女发现送到医院抢救3天方才脱险;

1993年3月22日,罪犯在煤峪口光辉街93号厕所将一70多岁的妇女殴打后推入两米多深的粪坑;

1993年4月7日晚,一名57岁的老太太从女儿家串门回来在自家门口被罪犯用木棍打死……

一时间,大同新平旺一带的居民人人恐慌,案发高潮期,女同志白天结伴上厕所,晚上,家就是厕所,就是一些男同志也害怕,经常是一手持菜刀,一手拿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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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的恶魔给人们的心头笼罩上了沉重的阴影……

这是一起震惊全国的厕所残害妇女系列案,此案被列为山西省第2号大案,4大疑案之一。

从1991年10月23日(第一次作案),到1994年10月10日(被擒),在将近3年的时间里,罪犯用击打头部、手掐脖子、剥光衣服、撕裂下身等手段在新平旺、民胜、煤峪口等地作案32起,先后有33名妇女受害(其中50岁以上19人,14岁以下4人,17一38岁之间10人)。

案件发生在厕所19起,拦路作案6起,入室作案7起,有4名妇女被强奸,4名妇女死亡。

残害妇女系列案发生在新平旺等地区,这一带是大同矿务局首脑机关所在地和家属区,下午人们一般都去上班,晚上又很少有人出门,故罪犯把作案时间选在下午和晚上;案件具体发生地点四通八达,作案后可迅速撤离;案件发生在居室、胡同、厕所只有受害者一人的情况下,罪犯突然击昏妇女并迅速逃离,使受害者失去了提供罪犯特征的可能;现场遗留物很少,凶器都是随手捡起的石头、砖块、木棒等,没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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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给干警们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大面积撒网,重点突破”,这是专案组的侦破方针。3年来,公安干警们除蹲坑守候外,还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摸底,他们以新平旺为中心,扩展到周边7个地区,挨门逐户逐人筛选过滤。然而狡猾的罪犯极善伪装,他平日里通情达理,加上在单位和摊上有较好的表现,故周围的群众、他的同事和家人都不曾怀疑过他。

1993年12月,矿区公安分局通过矿务局电视台向全区人民发表通告,揭露罪犯暴行,号召全区妇女增强自防意识,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通告连播5天,而这个丧心病狂的恶魔竟和家人天天观看,在大家的咒骂、谈论声中,他也随声附和。在单位,他也细心地听着人们对他的刻划。

3年来,公安机关共投入警力上千人,累计摸查与罪犯年龄相仿人员一万三千多人,筛选重点对象327名。他们走过了多少条大街小巷,走访了多少群众,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谁也无法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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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恶魔终于落网——他的落网,是偶然之中的必然!

1994年10月10日下午6时,山西大同市煤峪口光辉街一位徐老太太上厕所时猛然发现墙头探出了一个男人的脑袋,吓得惊叫一声,提起裤子就往外跑,却遭到守在门口的歹徒的突然袭击,被一拳打在左眼上。

此时,同院的粟老太太也要上厕所,看见歹徒打人,吓得拔脚就跑,结果被从后赶上的歹徒揪住衣领,向墙上猛撞。

两位老人惊慌之中跑回了家,歹徒则不慌不忙跳过厕所附近的一堵矮墙走了。

徐老太太的儿子和粟老太太的两个孙子闻讯赶出,追上了已走出几百米外的“蓝夹克”。谁知这个家伙矢口否认,还拣起砖头向他们掷击。3人上前扭打,纠缠之中,巡逻队赶至。

这个“殴打老人”的歹徒被作为残害妇女系列案的嫌疑犯带回了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

经过专案组5昼夜、20来人的全封式攻坚审讯,他终于供认出他就是三年来干警们苦苦搜捕的山西省第2号大案、4大疑案之一的“5.11”大案的案犯刘洪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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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鹰,1968年6月生,家住大同市新平旺安全88路2栋4单元15号,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交际,但对侦破、武侠小说有特别爱好。1984年,刘洪鹰曾因盗窃被少管3年,1987年又因盗窃劳教3年。

1990年5月释放后与一农村姑娘结合。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1991年刘洪鹰进入燕子山工程处机修加工厂当临时工,同时在新平旺农贸市场做鞋摊生意。他的收入明显超过了一般家庭的收入,过着不菲的生活。

那么是什么使他堕落了呢?

刘洪鹰被捕后,公安机关从他的交待中找到了他作案的动机:

一、仇视社会,仇视公安机关,潜意识里有一种敌对政府情绪。他曾两次被少管和劳教,两次“打击”,没能使他走上正道,反而使他变本加厉地疯狂犯罪。

二、上学时,刘洪鹰曾谈过一次恋爱,女方长得很漂亮(他自己说),可刘洪鹰的母亲不许,在此期间,他进了少管所,女孩专门去看过他,可她母亲知道后,极力阻挠他们发展关系,对此刘洪鹰一直耿耿于怀。这也许正是受害妇女中老年人偏多的一个原因。

三、刘嗜酒如命,每每在酒醉之中回忆过去,又在酒醉之后强化变态报复心理,以酒后残害妇女为乐事,但酒醒之后没有一次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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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鹰在被捕后写给妻子的信中提了三点:一、他的事家里不要请律师;二、让哥哥和嫂子好好照料妻子和两岁的女儿;三、让父亲把妻子认作女儿(母亲已去世),彼此照应。

他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家里,他对公安机关只提出一个要求:抓紧结案。

1994年10月19日,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和市新闻中心在矿区礼堂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偌大的礼堂里挤满了人,会场外面也围了许多群众。

其中一个受害妇女说:“这个家伙该杀。”

更多人遗憾地说:“就是没让我们狠狠揍他一顿。”

30多个妇女的血是不会白流的。刘洪鹰最终的结局是一声正义的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