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引发的一起轻微刑事案件,如果就案办案,三天就能办完,检察官却耗费了半个多月开展和解,最终让老邻居握手言和。看基层检察办案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刑事和解改变了“小案”走向

“说到底,就是两张牌的事儿。”因为麻将桌上的一句气话,邢老太心里有了过不去的坎儿。在一个夜晚,她放火点燃了刘老太的蔬菜大棚,棚顶薄膜以及棚内黄瓜苗全部被烧毁——这是刘老太养家糊口的唯一来源。

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运行下,案件事实很快被查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直接按流程走下去吗?在陕西省甘泉县检察院的承办人看来,这并不是最优解。“邻里纠纷,两家关系一直很好,没有积怨。诉出去带来的,可能是难以弥补的积怨。”

就这样,原本三天就能办结的案件,检察官耗费了半个多月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最终,案件按照预想的方向发展——邢老太主动赔偿损失,刘老太也从“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关系出发,放下了“一定要判她刑”的执念。

邻里纠纷引发刑事案件

在已经恢复原貌的蔬菜大棚旁,记者见到了刘老太。

谈及案发当时的情况,尽管有几分不理解,甚至是怨恨,但她的言语中已有了几分释然——

“大棚修好了,损失都赔了,就不说啥了。再说两家孩子们关系都很好,燕子(邢老太的女儿,化名)很懂事,我就不追究邢老太的责任了,要不然毁掉的是两家人。”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的一天。

平日不忙时,刘老太总会约上邢老太和几个老朋友打麻将。那天下午,因为一把牌,双方发生口角,最后不欢而散。本以为这事儿过去了,但是邢老太总觉得这口气咽不下。“当着一桌人的面骂我,让我下不来台!”两天后的一个夜晚,她瞅准了刘老太的蔬菜大棚内没有人,便放了一把火。

被邢老太烧掉的蔬菜大棚,是刘老太唯一的经济来源。

记者了解到,自刘老太的老伴儿去世后,她就和90多岁的婆婆一起生活,家里家外就靠她一人支撑,起早贪黑,辛勤劳作。婆婆身体不好,每个月的医药费是笔不小的开销,靠着这个大棚的收益,刘老太家的日子还算过得去。

“刘老太,你的大棚着火了!”等到刘老太急急忙忙跑过去,蔬菜大棚早已烧完了。

“天呀!这日子可咋过啊!”大棚支架烧焦、黄瓜苗化为灰烬,望着眼前焦黑的大棚,刘老太禁不住失声哭泣。

原本以为是大棚内的线路出了问题,但是一番检测下来,她发现并没有用电的地方。

“电闸都扒拉下来了,怎么会漏电呢?”于是,她选择了报警。

放火人竟是昔日牌友

“放火烧大棚,这在我们当地很少见。如果涉嫌放火罪,那案件性质就严重了。为此,我们把这一线索上报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甘泉县公安局下寺湾派出所所长李晋飞说。

收到这一线索后,甘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大队长原一林向记者介绍,由于对案情掌握不多,刚开始按照“涉嫌放火罪”这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处理,并同步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报了情况。

“我和检察院的同志一起来到了案发现场。虽然现场遭到了破坏,但一番勘验之后,借助传统的侦查手段就获取了关键证据。”原一林介绍,从作案手段上看,犯罪嫌疑人从大棚棚尾的山墙爬上去,点着了大棚布帘子中间的那层丝绵,显然,犯罪嫌疑人十分熟悉大棚周围环境。

“熟人作案。”在对提取到的物证进行鉴定的同时,侦查人员也从邻里关系等方面着手进行排查。很快,警方就把目标锁定在邢老太身上。

一开始,邢老太并不承认,但是在鉴定意见面前,她很快就坦白了所有问题。其实,自打案发后,邢老太一直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作案后的这些日子,她也过得很不好。

“这是要我的命啊!我就是靠这个大棚过活的,你说我怎么原谅你!一辈子都不原谅你!”当知道放火人是自己的昔日牌友邢老太时,刘老太说什么也不能理解。

“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没准还不是啥大事,但在刘老太身上,这可是人家的身家性命。咋去劝?”事发后,不少村民都想去劝劝刘老太,但考虑到刘老太的实际情况,很多人打消了这个想法。

“我们是既害怕,又生气,害怕她被抓去坐牢,气的是咋能干这种糊涂事。”邢老太的女儿燕子说,“妈妈年纪大了,还浑身是病,真要出个什么事情,我们做子女的怎么办呀!”

从不肯原谅到自愿和解

“主观上为泄私愤,针对特定人的财产实施放火行为”“客观上被烧的大棚周围没有易燃物质,与周边的大棚距离比较远,大棚之间也是雪融化后的泥泞地,不存在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邻里纠纷、两家两代人的关系向来很好”……随着对案件情况的了解,甘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文晶有了推动刑事和解的想法。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批捕、起诉,一点问题都没有,万一促成不了和解,反而拉长了办案周期,影响案件评价,这不是费力不讨好吗?再者,和解是当事人的事儿,咱们关注这么多,在工作量上没有任何体现,何必呢?”有人“善意”提醒。

“案子本来矛盾不大,但案件诉出去、判下来,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这个账咱们得算明白。”“检察办案不能机械司法,要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咱们诉出去的是案子,影响的却是两家人。”该院检察长王文喜的一番话,坚定了韩文晶推动刑事和解的决心和信心。

“看到大棚被烧光了,我感觉天都塌了,这是我唯一的收入来源啊!真想把烧大棚的人找到,狠狠地打一顿,我怎能原谅她。”在气头上的刘老太并不打算原谅邢老太。

半个月的时间里,韩文晶和同事们先后到刘老太的家里跑了四五趟,如果白天刘老太出去干活不在家,他们就晚上去。

在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和解工作的同时,邢老太的女儿燕子也三番五次地登门拜访。“我妈确实是干了糊涂事。担心阿姨不见我,所以第一次去的时候,我是和爸爸一块儿过去的。”第一次见到刘老太,燕子就扑通跪在了大门口。

刘老太心里的疙瘩慢慢解开了。“只要把棚建起来,就好了。在看守所关了这些天,对她这个年纪的人,也算是惩罚了。我们两家以后还得走动呢,孩子们又是闺蜜,不能让她们结怨。”

韩文晶向记者介绍,在达成和解协议后,邢老太已经被取保候审,回到了家中,等待案件的最后结果。

“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相信检察机关。”燕子说,“检察官拉了我们一把,两家的关系也恢复到了从前,真的很感谢。”

“办案要效率,也要效果!机械办案,案结但事不了。尽管刑事和解费时费力,还有不确定性,但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我们责无旁贷。”王文喜说。

记者手记

多想一层、多做一点,绝不是多此一举

应勇检察长此前在陕西调研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参加“检护民生·高质量发展中国行”陕西站采访活动以来,在三秦大地的所见所闻让记者深切感受到,这片红色土地上饱含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精神滋养,发生在邢老太身上的办案故事,恰是这方热土滋润下的典型实践。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检察官做不到“如我在诉”、不“多此一举”地推进刑事和解工作,邢老太与刘老太两家势必会结下积怨,本来可以化解的小纠纷很容易转变为难以消解的积怨。

诚然,推进刑事和解,耗时更费力,若是和解不成功,更是体现不出工作绩效,但恰是这些隐性工作,彰显了“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把屁股端端地坐在了老百姓的这一面。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检察人要多想一层、多做一点,绝不是“多此一举”。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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