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822-2024 英文版/翻译版 汽车用压力传感器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压力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文件适用于M、N类汽车用压力传感器,包括发动机润滑油压力传感器、发动机进气压力传感器制动系统压力传感器、空调压力传感器、低压供油压力传感器、尿素压力传感器。其他压力传感器及其他机动车用压力传感器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951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静电放电抗扰性的试验方法
GB/T28046.2-2019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气负荷
GB/T28046.3-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
GB/T28046.4-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
GB/T28046.5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5部分:化学负荷
GB/T30038-2013道路车辆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等级(IP代码)
GB/T33014.1-2016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 第1部分:般规鰵埼
GB/T33014.2-2016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波暗室法
GB/T33014.3-2016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第3部分:横电磁波(TEM)小室法
GB/T33014.4-2016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第4部分:大电流注入(BCI)法
GB/T33014.5-2016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第5部分:带状线法
QC/T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要求
4.1一般要求
传感器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4.2 外观
按照5.2进行检查,外观应无毛刺、缩痕、龟裂、划痕、锈蚀等缺陷。
4.3 误差
按照5.3进行试验后,传感器的误差按公式(1)计算后,基本误差应符合表1规定。表1中基本误差为温度在T1~T4之间的误差,T1应符合表2中工作温度低温T的要求,T4应符合表2中工作温度高温T的要求,T2和T3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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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传感器输出电压测量值:
V0--传感器输出电压参考值:
YFS--传感器输出电压满量程电压值:
B--满量程电压。
4.4 过载
按照5.4进行试验后,传感器应无变形,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5 耐温度性能
4.5.1 温度参数
4.5.2 耐低温贮存性能
按照5.5.1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5.3 耐高温贮存性能
按照5.5.2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5.4 耐低温工作性能,
按照5.5.3进行试验,试验中应正常工作,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4.5.5 耐高温工作性能
按照5.5.4进行试验,试验中应正常工作,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5.6 耐湿热循环性能
按照5.5.5进行试验,试验中应正常工作,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5.7 耐温度冲击性能
按照5.5.6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5.8 耐温度循环性能
按照5.5.7进行试验,试验中应正常工作,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耐防护性能4、有
按照5.6进行试验,传感器防护等级应符合表3的规定,接插件的防护等级由供需双方来确定
耐过电压性能
按照5.7进行试验后,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8耐绝缘强度性能福
按照5.8进行试验后,绝缘电阻应大于10MQ。
4.9耐振动性能
按照5.9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10 耐机械冲击性能
按照5.10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11耐自由跌落性能
按照5.11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形、龟裂,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耐盐雾腐蚀性能
4.12
按照5.12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锈蚀,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13 耐化学试剂性能
按照5.13进行试验后,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标志和标签应保持清晰可见,且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4 1道耐静电放电性能(ESD)
按照5.14进行试验后,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15辐射抗扰(模拟输出)
按照5.15进行试验,试验严酷等级和功能状态等级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16 耐久性
按照5.16进行试验后,性能应符合4.3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2 外观检查
用目测进行检查。
5.3误差试验
将传感器安装在试验台上,取4.3低温段、中温段和高温段内各一点分别测低压、中压、高压段内的误差(共9个点),在被测点压力处保持不少于1min后,读取输出值。
5.4过载试验
给传感器施加满量程压力值2倍的压力,持续5min。
5.5耐温度性能试验
5.5.1 耐低温贮存性能
按GB/T 28046.4-2011中5.1.1.1.2的规定进行。
5.5.2 耐高温贮存性能
按GB/T 28046.4-2011中5.1.2.1.2的规定进行。
5.5.3 耐低温工作性能
按GB/T 28046.4-2011中5.1.1.2.2的规定进行。
5.5.4 耐高温工作性能
按GB/T 28046.4-2011中5.1.2.2.2的规定进行。
5.5.5 耐湿热循环性能
按GB/T 28046.4-2011中5.6.2.3的规定进行。
5.5.6 耐温度冲击性能
按照GB/T 28046.4-2011中5.3.2.2的规定进行。
5.5.7 耐温度循环性能
按照GB/T 28046.4-2011中5.3.1的规定进行,
5.6耐防护性能试验
按GB/T 30038-2013表7的规定进行。
5.8耐绝缘强度性能试验
按GB/T 28046.2-2019中4.12的规定进行。
5.9耐振动性能试验
将传感器模拟实车安装方式进行固定,乘用车传感器按表6进行试验,商用车传感器按表7进行试验。表6 乘用车传感器振动试验
5.10 耐机械冲击性能试验
按GB/T 28046.3-2011中4.2.1.2的规定进行。
5.11 耐自由跌落性能试验
按GB/T 28046.3-2011中4.3的规定进行。
5.12 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
5.15 辐射抗扰(模拟输出)试验
辐射抗扰(模拟输出)试验由供需双方协商按GB/T33014第1~5部分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严酷等级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16 耐久性试验
耐久性试验时压力转换频率为0.2Hz~5Hz、压力冲击次数为100万次。压力从0到最大压力后回0为一个循环,一次冲击为一个循环。压力从最低到最高转换时间、达到最高压力保持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检验规则
6.1合格文件和标记
传感器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标记。
6.2出厂检验
6.3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传感器外观及室温下的工作压力范围内任意两个压力点误差型式检验
6.3.1应进行型式检验的几种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传感器进行型式检验:
新的传感器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影响传感器性能时:
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传感器,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传感器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做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样品中抽取,数量不应少于13只。按照5.2和5.3的试验方法进行复检,满足4.2和4.3的要求后后将样品分成5组。按下列分组及项目顺序进行试验:第1组(3只):耐温度性能试验、耐湿热循环性能试验、耐温度冲击性能试验、耐温度循环性能试验、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耐防护性能试验;第2组(1~2只):耐静电放电性能试验、辐射抗扰(模拟输出)试验、耐过电压性能试验耐绝缘强度性能试验;
-第3组(3只):耐振动性能试验、耐机械冲击性能试验、耐自由跌落性能试验:第4组(3只):耐久性试验:
--第5组(3只):过载试验、耐化学试剂性能试验。
6.3.3 合格判定
传感器的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可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样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如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样品判为不合格,但对耐久性试验不合格时不应重新抽取,直接判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传感器的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应符合QC/T413-2002第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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