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滆湖环境资源法庭成立,这 既是深化环境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常州市 “ 532 ”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今 天《江苏法治报》头版刊登曹忠明院长署名文章,现将全文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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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优环境资源审判

筑牢绿水青山的司法保护屏障

曹忠明

常州坐拥“一江一河四湖五山”的优越自然禀赋,“两湖”创新区风起云涌,长三角生态中轴加速打造。站在“万亿之城再出发”的新起点,常州法院坚决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保护责任,滆湖环境资源法庭正式启用。常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为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践行“两山”理念,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了“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人民法院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做优做实环境资源审判是落实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新获批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权的辖区,要把审判工作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坚决贯彻落实好《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环资审判领域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做优做实环境资源审判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深刻理解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将助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作为导向,在司法实践中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做优做实环境资源审判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就是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就是要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将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保护好蓝天、碧水、净土。

要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最严密法治保护重大要求。制度和法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最严格刑事惩治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实质化推进“三合一”审判。要健全完善配套机制,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跨区域沟通协调等机制建设。要注重高标准培育、挖掘、发布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例,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要建强配好专业审判团队,与辖区高校加强合作,推进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共育一支“法律+环资”专业人才队伍。要强化法庭建设,充分发挥“融合法庭”功能作用,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提升审判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要坚持能动司法,推动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要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生态保护大格局。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政法机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库,凝聚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保护合力。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加大损害赔偿适用力度,将裁判和修复深度融合,构建治理、修复和预防相融合的全链条保护体系。加强文化建设,建立全市首个环资审判主题文化公园,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把脉开方”作用,注重调查研究环资审判新情况新问题,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