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生产销售尺寸限值、车速限值、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为重点,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

据介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组成联合检查组238个,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及销售门店1199家,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维修门店367家,发现违法改装1件,违法线索6件,临时查扣非标电动自行车10辆,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6组,电池底座12个,电池连接片2盘,圆柱锂电池536颗。目前,已对相关不合格产品下架处理。

结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生产批发源头治理不畅、问题产品召回难度大等问题,加大对线索的排摸与查办,健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销售单位进销货台账,制作进销货台账一本通(试行本)推广使用,做到了“来源可追、去向可查”,有效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此外,组织对兰州、天水、白银等13个地区20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进行抽查,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对定西、临夏、嘉峪关等9个地区10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进行抽查,均符合抽查细则及相关标准。对抽查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扣押、封存等形式控制涉嫌违法产品,严防流入市场,并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后处置及整改复查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 郑丽君

责任编辑: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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