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于近期发布抽查结果通告。

本次专项抽查范围为全区流通领域,共抽查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85批次;其中,抽查电动自行车55批次,合格5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09%;抽查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30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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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质量

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电动自行车

1.电动自行车不合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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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动自行车主要不合格项目原因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全、蓄电池防篡改、短路保护、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

2.1 4批次样品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4批次样品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匹配不合理,存在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大于30 mm且晃动情况。

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不匹配,为篡改蓄电池容量或电压提供空间。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间隙过大且晃动,骑行过程中可能因颠簸造成蓄电池晃动,从而破坏电池线路或蓄电池内部结构。

2.2 1批次样品短路保护项目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应当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其规格、参数应当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

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品在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中缺少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可能造成电气系统在充电或使用时缺少过流保护而发生着火风险。

2.3 2批次样品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2批次样品存在整车质量超过标准55kg要求,车辆过重导致刹车距离变长往往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4 1批次样品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项目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最大输出电压小于或等于60V。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品蓄电池最大输出电压大于60V。

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超标,可能会导致电气线路过载,损伤电动机或造成线路过热发生着火危险。

2.5 1批次样品车速提示音项目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

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品无车速提示音,此提示音能提示车主车速已超过15km/h,注意减速慢行。

2.6 1批次样品导线布线安全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品导线布线安全项目中充电口裸露无防护。

蓄电池充满后的电压在50V~60V之间,超过安全特低电压,充电口如果裸露无防护,会对接触人员造成触电风险。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1.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不合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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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主要不合格项原因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低温容量、2hr容量。

2.1 1批次样品低温容量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品存在-10℃时容量达不到0.8 C2(标称容量)。

一般情况下,蓄电池的最佳使用温度是25℃左右。冬天气温较低,电池在低温环境下,电池循环能力比较低,电解液黏度增大,化学反应阻力增加,充电量为60%~70%,放电量为50%~60%不等,行驶里程减少。该项目不合格会影响电动自行车续航里程,给消费者出行带来不便和困扰。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电池生产过程中电池活性物质不够,或极板厚度、活性物质表面积、活性物质组成等不达标;也可能是关键生产工艺、关键原材料及关键部件质量控制不严格。

2.2 2批次样品2hr容量不合格

在电池标称容量中,2hr表示按照2小时的放电速率检测得到的容量。依据标准要求电池在三次循环内应达到其额定容量;该项目不合格会使电池有效工作时间缩短、影响车辆行驶里程,有效重量下电池输出能量不足。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产品的实际容量进行明示,虚标电池容量,或企业自身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导致电池放电能力不达标。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突出抓好电动自行车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期处置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坚决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编辑:王莹 监审: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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