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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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收费管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经专家等各方论证,形成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截至2024年3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是指获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在我省招采子系统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

二、《目录》中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如在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已明确包含,则在该项目中不得另行收费。

三、《目录》将根据我省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的医用耗材实行动态调整。

四、《目录》将于近期公布,正式公布后,未在我省招采子系统挂网的产品,将不再给予医保支付。企业可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5号)等有关政策,在江苏省招采子系统申报挂网。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意见函(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我局邮箱,文件命名为“企业名称+医用耗材目录意见函”。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yyjghzbcgc_sylbzj@js.gov.cn

附件: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截至2024年3月31日).pdf 查看

http://ybj.jiangsu.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01dc899de49e4d05888cfbd0555bc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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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平台相关问题咨询方式,厂家和经销商可以收藏:

(一)电话:

药品政策咨询:025-83293752;025-83293759

医用耗材政策咨询:025-83293751;025-83293758

系统操作:025-83668690

数据问题:025-83293761

(二)QQ群:

药品生产企业群214767992、药品配送企业群246787793、

耗材生产企业群716210700、耗材经营企业群646504058、

耗材配送企业群643249837、特医食品投标企业群561448658、

特医食品配送企业群996295912、医疗机构沟通群428401580、

定点零售药店沟通群741322595。

(三)系统内反馈企业路径:

信息互动-日常申请 医疗机构:院内管理-日常申请

江苏医械圈评论

江苏省医保局5月24日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征求意见【】,此次发布征求《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意见的通知,涉及截止3月底所有在江苏省平台挂网的企业产品哪些可以医保支付?也就是通俗地讲有医保报销比例的产品明细。

相关厂家查看附件明细,有什么问题可以邮件及时反馈。《目录》将于近期公布,正式公布后,未在我省招采子系统挂网的产品,将不再给予医保支付。省平台挂网后不进《目录》的产品也不能享受报销,只能自费。根据5月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该《目录》将全省统一执行。南京、苏州是否也执行这个目录?可以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1、南京模块有挂网,省平台没有挂网的这类产品如何处理?

2、产品进入省《目录》可以报销,但南京、苏州同类目前属于自费的耗材,如何处理?

3、不在省《目录》的产品,但在南京、苏州同类可以医保支付的耗材,如何处理?

4、不在省《目录》,其它地区包括南京、苏州这一类耗材,又如何进院自费收费?

所以南京、苏州原来的当地医保码申请何去何从?

谨慎乐观、静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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