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重视意识,加强社会各方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今天,就从妇联干部开始,共同了解“强制报告制度”~

 【普法】@所有妇联干部,强制报告不是选择,而是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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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所有妇联干部,强制报告不是选择,而是应履行的义务!

强制报告制度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2023年11月,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州妇联等九部门印发《延边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为正确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州妇联现@全州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做好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让保护者有意识,让报告者有底气,让未成年人更安全,携手共进,共同织密预防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网络。

《延边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第二条规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各设立一名未成年人保护专员,负责各村团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工作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强制报告工作。

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妇联、民政局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十一条规定: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可以根据被害人心理情况为其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救助,同时将情况通报人民检察院。

来源丨延边州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