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

新规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

各位粤Q车主

一起来了解一下

 粤Q车注意!7月1日起,广州“开四停四”调整为“高峰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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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Q车注意!7月1日起,广州“开四停四”调整为“高峰限行”

本通告中的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新规明确,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该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管控范围与现有“开四停四”管控范围保持一致,未有调整。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召开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举办广交会等期间,不实施“高峰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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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限行”新政

设置15天执法过渡期

7月16日起

将正式对违反规定的车辆

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新规保留了现有的政务、商务出行预约登记等配套措施,以及市民因紧急出行违反规定的陈述和申辩,并明确了不受“高峰限行”限制的车辆类型,详情可浏览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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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作为非广州市籍小客车车主

我们前往广州时

需特别留意以下这些新措施

01

外地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

02

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可以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预约登记办理

可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进行操作

非广州市籍车主可以提前申请办理临时出行,也可出行后申请。

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如果临时出行申请成功后需要取消,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可以再次进行申请。但是,已预约但未出行,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

如果没有预约,对于同一天违反“高峰限行”规定的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广州交警只作一次处罚。

来源 | 民生12345

记者 | 梁晓琪

摄像 | 李挥

编辑 | 梁芷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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