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洗钱案涉案成员已有8人刑满获释,7人被驱逐到柬埔寨,1人到日本。很多人好奇想知道,为什么他们都没被遣返回中国?

针对这个问题,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解释说,洗钱案成员拥有多本护照,在完成刑期后,他们会被遣送回所持有护照的国家,或是和新加坡签署引渡条例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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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孙雪玲脸书

据报道,中国和新加坡并没有签署相关的引渡条例。

当局会先确认他们的护照可以入境被遣送的国家,因此他们可能会被驱逐到任何所持旅行证件允许入境的地点,包括柬埔寨和日本。

洗钱案的10名成员,大部分都有柬埔寨护照。

洗钱案涉案成员的刑期介于13个月和17个月不等,曾有议员提问这样的刑罚是否具有威慑力,政府又是否会考虑对这样的案件施加更严厉的刑罚。孙雪玲表示,案件的刑法会根据案情的不同,视控方和辩方的陈词,交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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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洗钱案成员之一的苏海金为例,虽然苏海金夫妇的涉案资产高达1.65亿新元,但是面对的控罪是两条涉及大约140万新元的洗钱罪和一条拒捕罪。两项洗钱罪分别被判入狱13个月和6个月,刑期同时执行;另一项拒捕罪被判坐牢1个月,与洗钱罪刑期分开执行,因此他的刑期一共是14个月。

苏海金所涉及的洗钱控罪,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罚款15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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