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肖佳堰 周婷

“紧急求助!请救救她……”这是一则来自微信群里的求助信息,然而,这则求助信息的背后,却隐藏着一场骗局。

7月3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虚构重病网络筹款,借此发“黑心财”。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身体不适需吃药治疗,为了获取买药费用,她听信朋友支招,可以通过众筹平台来筹钱。想到如果夸大自己的病情,可能会更容易筹到善款,王某便虚构了自己患有乳腺癌的事实,并在网上找到了乳腺癌诊断证明和医院住院病历等资料图片加以处理,最终炮制出了一套身患重疾的“病历”。

“她将伪造的病历照片进行上传后,摇身一变成了众筹平台中的一名受助者,并很快筹集到了1917元的善款。”承办检察官介绍,后平台方调查发现,王某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P图痕迹,他们向医院调查核实后,证明了王某伪造虚假病例的事实,遂很快关闭筹款通道,筹款金额并未实际汇至王某账户。随后,众筹平台报警。

经调查,王某利用大众的同情心,通过伪造虚假病历在网络上实施诈骗,共骗取爱心人士帮扶41次。今年6月18日,孝昌县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认为,王某在众筹平台的“骗捐”行为虽未实际取得财物,但其筹款目标为10万元,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以王某涉嫌诈骗罪(未遂)向孝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正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承办检察官提醒,当前,随着互联网大病筹款行业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大病筹款,借此发“黑心财”,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爱心人士善意的伤害。热心市民如果想捐款献爱心,应通过正规的官方渠道捐献爱心,对从网络上发布捐款消息的个人和机构要注意进行身份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