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4年了,没想到还有人遗弃小孩,就发生在香港旺角!
一名2岁女童,疑被遗弃在旺角花墟洗衣街儿童游乐场内。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岁女童旺角遭遗弃
事情发生在昨日(28日),一名家庭主妇带自己的孩子在洗衣街儿童游乐场玩耍,在这期间发现一名女童独自在游乐场内徘徊及玩耍。
因为只有女童一个人,这名主妇害怕她遇到什么危险,就帮这位女童找她的父母,但找了半小时左右都没找到,她只能将女童带到附近旺角警署报案。
由于女童年纪太小,不能跟警员透露任何相关的个人信息,身上也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文件。警员随后将女童送院,并于凌晨发之照片呼吁寻找她的亲人。
女童今年2岁,身高约80厘米,体重约10公斤,中等身材,圆面型,黄皮肤,蓄长黑直发,被发现时身穿米色背心、浅蓝色短裤及粉红色凉鞋。
拘捕女童31岁母亲
经过警方调查后,今日(29日)上午在旺角区以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女童31岁母亲,她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了解,该名31岁女子为本地人,今早到旺角警署查问女童的情况时,被警方拘捕。
不过,女童的母亲表示,她将女童交予朋友照顾,但她没有透露对方资料或其他资讯。
社会福利署将会跟进,而被捕人目前仍被拘留作进一步调查。
消息指,被捕人疑有du瘾。
目前,这位女童身体状况良好,医生也证实女童没有受伤,并且健康正常。
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
在香港,虐待、或疏忽照顾16岁以下的小孩,会被判处10年监禁。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俗称“疏忽照顾或虐儿”,指任何人故意忽略、抛弃或遗弃所管养或照顾的16岁或以下儿童或少年,而导致其受到伤害,均属刑事罪行,经公诉定罪最高可处10年监禁;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3年监禁。条例不论是本地人或内地人均适用。
总而言之,如果不能确保小孩得到良好的看护,又或者滥施体罚,便很可能负上刑责,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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