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城区各小学

2024年秋季招生

今天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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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你们

整理了城区各小学招生的关键信息

供家长朋友们查阅

一起来看吧

江都区实验小学

(2024年)

为做好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根据江都区教育局城区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三个校区新生招收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新 校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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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学条件

1.年龄: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新校区施教区内,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为房屋完全产权所有人。

(新校区施教区为:新都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华山路以南,西至广陵界。其中龙川路以东、华山路以南、新都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原属实验小学新校区的新生,可自主选择实验小学新校区或仙女小学就读。)

(新校区施教区内的学生在报名时可选择在老校区就读。)

注:①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认定。)

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

2

报名时间

7月4日—7月8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3

报名地点

江都区实验小学新校区(黄山路600号)。

4

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携带下列材料,到上述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1. 儿童家庭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头页及所有户口簿内页);

2. 儿童父母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非必需,为佐证材料);

4. 房屋产权材料:

▲一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仅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儿童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需提供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说明:非一监房产的新生在具体认证过程中,还需要提供二监三监的户口簿及复印件,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5

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7月12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申请到老校区就读的新生,名单在老校区张榜公布,并在老校区领取入学通知书)。

6

1.为避免人员聚集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实行错峰报名。请于7月2日-3日带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新校区南门传达室领取报名预约单和信息登记表,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并请按预约单所标注的时间段前往指定地点和窗口报名。

(预约单仅起人员分流作用。所有属于施教区的适龄孩子均可参加报名,应收尽收,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时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出示预约单及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后进入校园。

3.请有序停放车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7

咨询电话

新校区招生期间热线:

0514-86526345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

2024年6月28日

老 校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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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学条件

1.年龄: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老校区施教区内,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为房屋完全产权所有人。

(老校区施教区为:利民南路及引江路以西,高水河以东,龙城路以北,老通扬运河以南。)

注:①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认定。)

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

2

报名时间

7月4日—7月8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3

报名地点

江都区实验小学老校区(东方红路29号)。

4

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携带下列材料,到上述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1. 儿童家庭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头页及所有户口簿内页);

2. 儿童父母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非必需,为佐证材料);

4. 房屋产权材料:

▲一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仅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儿童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需提供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说明:非一监房产的新生在具体认证过程中,还需要提供二监三监的户口簿及复印件,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5

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7月12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6

1.为避免人员聚集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实行错峰报名。请于7月2日-3日带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老校区北门传达室领取报名预约单和信息登记表,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并请按预约单所标注的时间段前往指定地点和窗口报名。

(预约单仅起人员分流作用。所有属于施教区的适龄孩子均可参加报名,应收尽收,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时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出示预约单及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后进入校园。

3.请有序停放车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7

咨询电话

老校区招生期间热线:

0514-86554540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

2024年6月28日

建 乐 校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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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学条件

1.年龄: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建乐校区施教区内,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为房屋完全产权所有人。

(建乐校区施教区为:龙川南路以西,老宁通高速以北,新通扬运河以南,西至芒稻河,建乐村。)

注:①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认定。)

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

2

报名时间

7月4日—7月8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3

报名地点

江都区实验小学建乐校区(广州路32号)

4

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携带下列材料,到上述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1. 儿童家庭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头页及所有户口簿内页);

2. 儿童父母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非必需,为佐证材料);

4. 房屋产权材料:

▲一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仅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儿童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需提供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说明:非一监房产的新生在具体认证过程中,还需要提供二监三监的户口簿及复印件,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5

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7月12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6

1.为避免人员聚集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实行错峰报名。请于7月2日-3日带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建乐校区北门传达室领取报名预约单和信息登记表,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并请按预约单所标注的时间段前往指定地点和窗口报名。

(预约单仅起人员分流作用。所有属于施教区的适龄孩子均可参加报名,应收尽收,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时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出示预约单及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后进入校园。

3.请有序停放车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7

咨询电话

建乐校区招生期间热线:

0514-86835552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

2024年6月28日

江都区龙川小学

为确保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龙川小学龙川校区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年龄: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的儿童。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区固定居住在属于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自己完全产权的房屋,拆迁户以拆迁安置协议为依据。学生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4.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等,由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注:①龙川小学龙川校区施教区范围:江都区新通扬运河以南、龙川南路以东、老宁通高速以北、黄海南路以西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②龙川小学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江都区进城务工人员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川小学城南校区、正谊小学、砖桥小学报名。)

二、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1.儿童家庭的户口簿(含户头页、儿童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

2.儿童父母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房屋产权材料:

▲一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仅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监房产认定:儿童父母、儿童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江都城区无房产,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需提供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说明:非一监房产的新生在具体认证过程中,还需要提供二监三监的户口簿,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建议户口簿要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房产证原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小学一年级13、14、15、16班和图书馆,(由学校大门进入,篮球场东侧平房教室,由南侧进入,北侧离开。体能测试在图书馆)

报名流程:一(16)班:填写信息表→一(15)班:验核、注册、编码、登记→一(14)班:电脑录入信息→一(13)班:上交材料→图书馆:体能测试

(注:报名当天要求儿童穿运动鞋。)

四、录取方式

1.报名登记。新生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7月12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补录取。8月23日为补录取时间,第一批因材料不全的补齐后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学校严格审核把关。8月24日公示补录取名单。

3.发放入学通知书。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8月25日在龙川小学传达室凭《江都区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19816015323 19515753041

2024年龙川小学城南校区

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为确保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龙川小学城南校区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年龄: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的儿童。

2.龙川小学城南校区施教区为原张纲小学施教区,即宁海线(新328国道)以南,东至正谊曹王界,西至芒稻河,南至广陵界。

二、报名手续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在监护人(限1人,尽量为儿童父亲或母亲)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到我校注册、登记、报名: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要有派出所编制的儿童身份证号);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江都区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7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龙川小学城南校区二(17)、二(18)、二(19)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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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二(17)班:填写信息表→二(18)班:验核、注册、编码、登记→二(19)班:电脑录入信息,上交材料→操场:体能测试

(注:报名当天要求儿童穿运动鞋。)

四、录取方式

1.报名登记。新生报名后经现场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2.补录取。8月23日为补录取时间,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登记报名的新生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五、咨询电话

龙川小学城南校区招生咨询电话:15751641211

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

2024年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江都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年龄: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的父母为产权所有人,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3.适龄儿童父母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4.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5.学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监护人携带居住证、工作证明、纳税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到报名处咨询,经审核材料属实按照报名流程报名。

二、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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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仙女小学总部(江都区泰山东路新江中东侧):

原樊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新都路以东、华山路以南、G233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和宁启铁路以南、G233以西、华山路以北、西至广陵界(含樊套村区域)】。

龙川路以东、华山路以南、新都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原属实验小学新校区的新生,可自主选择实验小学新校区或仙女小学就读。

原仙女镇中心小学和花园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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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仙女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江都区工农东路4号):

原仙女镇中心小学和花园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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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仙女镇中心小学西校区(江都区引江路13号):

原仙女镇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7月4日——7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到校报名: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必备);

2.第一(或第二)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必备);

3.幼儿园大班保教手册;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五、录取办法

新生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7月12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为8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江都区工农东路4号)

七、咨询电话

殷老师 15715253226

刘老师 15751759141

八、监督电话:

0514-86532691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

2024年6月28日

江都区进修附小

招生热线:

马老师:18036229655

张老师:13852793435

招生通告

依据江都区教育局城区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1.今年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 2018年8月31日前 出生)儿童入学。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的父母为产权所有人,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3. 适龄儿童父母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4.学校施教区(高水河以西)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江都区进城务工人员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4日——7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
进修附小知行楼一楼教室。
3. 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2)第一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班成长足迹;
(4)入学前请您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打印好疫苗接种评价单,尤其还差国家规定疫苗的小朋友,抓紧时间安排接种。
凡已经完成计划接种的小朋友直接“下载金苗宝”,形成评价单PDF,直接打印,开学报名带来交给班主任。
未完成的“金苗宝”不会形成有二维码的评价单,请抓紧时间接种。

1.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下携带证件到江都区进修附小报名。
2. 新生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新生,学校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4年6月28日

咨询电话:

马老师:18036229655

张老师:13852793435

来源:江都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