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民“韦**”咨询关于和平区中心小学入学政策的问题。对此,和平区有关部门给予了详细回复。

网民“韦**”表示,和平区中心小学片内的某公产房,房主和户主都是其曾外祖母。其家族中,长孙育有一女,三孙女育有一子一女,且这些孩子的户口及房屋都为祖产,未进行过交易。2018年,长孙的女儿和三孙女的儿子都以四辈的户口和房本共同入学,于2024年毕业。现在,网民咨询在同等条件下,三孙女的女儿2025年能否入学和平中心小学。

和平区有关部门回复称,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这意味着,除非政策有所变动,否则在一般情况下,三孙女的女儿可能不符合和平区中心小学的入学条件,因为其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并非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最后,有关部门提醒网民,请以孩子入学当年的政策为准,并建议提前关注相关政策变动,以便做好入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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