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青年羽毛球队运动员张志杰6月30日晚在印度尼西亚日惹参加亚洲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团体赛小组赛最后一场比赛时,在场上突然晕倒,经赛事组委会医疗部门和当地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地时间6月30日23点20分去世。 据新华社报道,7月1日,印尼羽毛球协会就张志杰参赛时意外离世举行新闻发布会。印尼羽协公关部主任称,医院的治疗和检查显示,张志杰因突发心脏骤停离世。 7月2日晚,世界羽联官方微博发文称,其正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与亚洲羽联和印尼羽协协商,将彻底审查此事。世界羽联正在等待亚洲羽联和当地组委会的正式报告,以评估张志杰在球场倒地后,是否遵循了正确的医疗程序。

对于这名17岁小将的猝然离世,公众除了悲痛惋惜,广泛关注的焦点在于现场救治是否科学、及时。

很多人在看过现场视频后表示,如果当时有人及时携带自动体外除颤仪(以下简称AED)进场对张志杰进行救治,或许不会导致悲剧发生。而这,也让AED及心脏病发作后抢救的“黄金四分钟”等话题再一次被热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台配置在地铁站内的AED。图据IC photo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相比于多年前,近些年我国的AED普及率、知晓率已经有所增加,但是许多人仍面临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对此,已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AED的普及,还有地方鼓励将AED操作使用纳入中考项目。

调查:

AED有多少人会用?

有公园AED拿取需使用身份证

2021年6月12日,第16届欧洲杯小组赛B组首轮比赛中,丹麦球员埃里克森在上半场比赛即将结束时,在没有任何对抗的情况下因心脏骤停倒地陷入昏迷。

在经过14分钟的现场急救后,埃里克森被紧急转移到当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最终埃里克森被救回。当时,医疗团队携带AED设备进场,及时对其进行了电除颤和心肺复苏。今年欧洲杯比赛,埃里克森不仅代表球队上场,还在第一场比赛中攻入一球。

四川省骨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袁荣霞曾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在心源性猝死的抢救中,有“黄金四分钟”的说法,如果心跳停止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患者救活率可达50%;超过这一黄金救援时间,被救活的希望就比较渺茫。

7月3日,户外救援专业人士王英颉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急救知识的普及度还不够高,但近些年这一情况正在改善。一方面学生急救知识掌握得普遍比较好,2022年起,要求将急救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另一方面很多公众场所,像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等都在布置AED设备。

大连市民高先生坦言,尽管知道并在很多场合见到过AED,但是自己并不会使用,且一旦遇到身边有人出现晕倒等情况,自己也不敢使用AED,总觉得有危险性。

红星新闻记者对40余名有日常跑步习惯的受访者发放了一份小范围调查问卷,其中43%的人不清楚如何使用AED设备,66%的人不清楚如何查找附近的AED设备。

7月3日,在北京一森林公园内,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多处配有AED的急救设施,设备内放有一个急救包,包括AED和止血包扎、冰袋等医用耗材,但是取用时需要刷身份证才能打开柜门。

记者以跑步爱好者身份咨询该公园管理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AED设备不能自行取用,发生紧急情况时,需先给公园管理方打电话,征得同意后刷身份证使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需要刷身份证才能拿出AED刘亚洲/摄

一名跑步爱好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去年冬天曾见到一个人发生突发状况昏倒在地,当时距离AED设备不远,但没人随身携带身份证,耽误了一些时间。部分跑步爱好者表示,他们对必须用身份证才能打开急救设施柜门这一规定有一定意见,很多人跑步不会随身携带身份证,这一规定可能会耽误对发病者的救治时间。

上海虹口区居民李女士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去年冬天其邻居在公园散步时突然倒地不醒,李女士拨打了120,当时附近有年轻人知道AED,但是这个设备在地铁站里,“太远了就没去拿”。

“一台AED设备的有效使用范围是直径100米的区域。在这个范围外,获取AED所需时间就可能延误最佳抢救时间。”王英颉这样说。

现状:

有企业已开展AED使用培训

部分高校部分公共区域已配置AED

上月末,在北京一家互联网企业内,迈瑞医疗的急救培训师王女士刚结束了AED使用培训。

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实很多人对AED的使用存在误解,认为它操作复杂或需要专业知识,“实际上,AED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让非专业人士也能快速上手。通过简单的培训,绝大多数人都可以学会基本的操作。”

郑先生作为这家企业内的实习生,参与了该次AED培训。他表示,近些年互联网等企业时有员工猝死、心脏不适等事件发生,公司主动请了专业团队给大家普及AED的使用知识,自己也才知道AED就是个“傻瓜机”。“以我们这次培训使用的这款AED为例,打开之后甚至就听它的语音指挥就可以了,机器会自行根据患者的心率来判断是否需要电击。”

红星新闻记者从多家北京互联网企业员工处了解到,近些年来许多公司都会进行行政人员急救培训,内容包括心肺复苏术(CPR)和AED的使用。

北京朝阳区一公寓的工作人员李女士介绍了她的培训经历。她说,公司每一至两年都会组织一次急救培训,他们都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知识。不过,虽然内部员工参加了急救培训,以小区为例,作为外聘人员的保安没有参与此类培训。“保安作为社区安全的重要一环,常是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响应者,但他们却缺乏必要的急救培训。”

与此同时,部分高校已经在部分公共区域放置了AED。7月3日,南京某大学在读研究生小陈表示,学院已配备了相关装置,但身边的同学几乎还不会使用。

为此,红星新闻记者咨询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急救培训只针对公司、团队开展,本区组织可以在官网填写申请,培训为免费开展,但还没有针对个人的培训。

探索:

有地方要求3-5分钟内可获取AED

有地方鼓励将AED操作纳入中考项目

王英颉介绍说,AED设备的普及,不仅带来的是硬件覆盖,相应的响应机制也会匹配上。“这些场所针对突发事件都有一套应急处理机制,原先面对心脏骤停可能是报警、打120,放置AED之后,处置流程里肯定会增加一个使用AED救治。”

王英颉预计,未来凡是涉及运动的场所,如健身房、户外用品店等,甚至酒吧、KTV等有可能发生心脏骤停风险的地方,都会配备AED设备,但他预估这个时间会很长,因为暂时鲜有强制性要求,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依靠经营单位的意愿。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后发现,无论是国家相关机构,还是地方政府,近些年都作出了不少关于AED进一步普及的规范与探索。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及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文件标准,AED配置数量应达到100-200台/10万人。

去年9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开征求《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的公告。根据《规范》征集意见稿,广州市拟根据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在公共场所进行AED配置,以提高紧急救援效率、保障市民生命安全、降低心脏骤停致死率;并拟明确AED日常使用和管理的主体、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等内容。

今年4月,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高中及以上学校把急救教育列为新生军训的必修课程。同时,鼓励各地将CPR(心肺复苏术)和AED(自动除颤仪)操作技能纳入中考体育与健康实践操作项目。

也有AED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很多AED生产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也附带培训业务,其中大多数培训都是免费的,而AED的采购机构是可以利用这样的机会让更多人学习如何使用的。

律师说法:

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

相关“责任豁免”有明确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有部分网友担心使用AED给发病者做抢救时,如果最终没能够将病人抢救回来,是否会有面临法律风险的问题。

“我是通过自学的方式了解AED的,如果身边的人真的发生了此类情况我也不敢救,怕帮倒忙。”南京某大学在读研究生小陈说,自己的首要顾虑是对自身急救能力不自信。急救培训师王女士也表示,很多学员反映,培训后如果没有经过一定的复训,会很快忘记,经过多次培训后,才能真正掌握。

重庆律师陈正非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明确了“好人法”条款,保护见义勇为者免于因救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具体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有待完善。为打消公众的疑虑,有关部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使用者敢在关键时候“出手”。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一条款为施救者提供了法律保障,即使在使用AED过程中造成损害,只要施救者是出于善意且行为合理,通常不会承担民事责任。

付建表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进一步明确了在紧急情况下,施救者无需担心因救助行为本身而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记者 刘亚洲 实习生 郑顺顺

编辑 杨珒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