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胡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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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麦浪,金波荡漾。5月底至6月中旬,全国小麦陆续进入集中收获期,各地农民抢抓农时,力保夏粮颗粒归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度显示,今年主产区夏粮丰收有较好基础,预计旺季收购量达7000万吨左右,比去年略有增加。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粮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耕地保护、“产购储加销”及应急、节约减损等涉及粮食安全的各环节作了系统规定,为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筑牢粮食安全法治基石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13908.2亿斤,已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粮食生产实现“二十连丰”,实现了由“吃不饱”到“吃得饱”进而追求“吃得好”的历史性转变。但与此同时,保障粮食安全还面临着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耕地总量少、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为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不断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让十四亿多中国人的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粮食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在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方面改革探索不断深化,形成一大批改革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提供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与此同时,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进一步破解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应对资源环境约束、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等问题,提升粮食产能仍然是首要任务。”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副司长陈朱勇表示。

据了解,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粮食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整体上比较分散。为适应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新要求,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作用,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不断提出有关立法议案和建议。

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再次进行了审议。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到10余个省份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听取基层一线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粮食安全保障法》。

记者注意到,尽管《粮食安全保障法》只有74条,但体系完整、环环相扣,从解决我国粮食安全保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出发,明确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环节的重点任务,确认并规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机制等,围绕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回答了粮食安全“谁来保障”“如何保障”等关键问题,为全社会各主体共同守好“大国粮仓”提供了法治保障。

“《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实施对于确保粮食储备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国家层面的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首次明确了粮食储备的重要性,并确立了其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全国政协常委、南京财经大学校长程永波表示,该法着重强调了国家粮食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的构建,清晰划分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粮食储备中的职责,旨在构建协同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粮食储备体系。在具体管理方面,该法对粮食储备的收购、储存、轮换和动用等关键环节制定了明确的规范,确保了粮食储备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此外,法律还强调了加强粮食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鼓励对粮食储备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提升粮食储备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施行正当其时。“这部法律奠定了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和粮食安全治理的基本框架,集中体现了粮食安全保障各利益相关方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确立了多项法律规范和制度,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筑牢我国粮食安全的法治基石意义重大。”朱列玉说。

坚持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近日,2024年安徽省小麦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阜阳赛区)现场观摩会在阜阳市颍州区举行。金色的麦浪起伏荡漾,伴随着出发的指令响起,一台台收割机竞相驶入田间,在机器轰鸣声中,小麦迅速被卷入收割机中,收割、脱粒、秸秆粉碎、颗粒入仓,顷刻间便完成了各自区域的收割任务。

“我专门对收割机进行了改造,比如在割台上添置挡帘,防止机收时麦粒弹出;在拨禾轮上增加弹齿,防止漏割……”这是阜南县农机手邢金奎多年积累下来的操作经验,也是他此次拔得头筹的“秘诀”。

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在于耕地。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对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记者注意到,《粮食安全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种粮农民在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确立了对农民积极性和权益的保护,从而增强了农民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的信心与决心。同时,该法规定国家将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保障的投入机制,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来加强粮食安全保障,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领域,为种粮农民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多方面的支持,促进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为让农民种粮、地方抓粮更有积极性,《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各自的责任,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

“《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出台,对于种粮户来说是喜事、大事,更是‘定心丸’‘动力源’。”安徽省太和县的种粮大户徐淙祥高兴地表示,《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出台进一步坚定了种粮户多种粮、种好粮的信心和决心。

“提升种粮农户的积极性和收益,还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朱列玉建议,可以通过多种机制确保种粮农户有钱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在粮食主产区进行政策性的收储,以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农民利益。

陈朱勇表示,《粮食安全保障法》通过从法律层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依法强化耕地建设与保护提供了“长牙齿”的硬措施。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报告2023》显示,到2035年,若我国粮食收获、储藏、加工和消费环节损失率分别减少1%—3%,可降低三大主粮损失约1100亿斤。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强调,要深刻把握《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准确理解法律主要内容和重点制度,坚持党对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保障粮食安全,需要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粮食生产者应当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国家鼓励和支持推广适时农业机械收获和产地烘干等实用技术,减少产后损失;国家推广适度加工技术优化工业用粮生产结构,调控不合理加工转化;明确政府部门、粮食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及公民个人、家庭等有关主体的节约义务;规定公民个人和家庭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

此外,《粮食安全保障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树立大食物观”,提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明确国家粮食安全既要保数量,也要重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扎实有序推动法律制度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促进《粮食安全保障法》全面有效正确实施,5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座谈会,相关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了介绍。

在完善配套制度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配套制度规范清单,包括推动深化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研究修订《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起草《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推动修订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等,并全力推动落实。同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文件主要内容与《粮食安全保障法》相抵触的,及时废止;有关条款与《粮食安全保障法》不一致的,抓紧修改。

农业农村部围绕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配合立法机关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推动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加快完善种业振兴、农资监管、耕地质量等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持续提升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水平,切实提高大豆油料自给率,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7亿亩以上,全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系统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更高水平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围绕狠抓粮食生产工作,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吴宏耀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了解,为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让《粮食安全保障法》真正落地生根,连日来,全国各地有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积极营造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浓厚氛围。

黑龙江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粮食总产量、商品量、调出量、储备量居全国首位。《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对黑龙江省意义尤为重大。

“黑龙江省对标对表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监督管理等具体领域,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方案、计划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并进一步调整完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云凌介绍。

福建省近年深入践行大食物观,积极丰富食物资源库,唱好农业“山海经”,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培育形成畜禽、渔业、蔬果、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不断破解粮源局限,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粮食安全保障法》一出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即启动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工作,立足福建粮食主销区定位,落实落细上位法规定,补充细化关于发挥民营企业作用、调动种粮抓粮积极性、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等内容,着力解决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把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耕地保护条例等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下一阶段将加快推进立法进度。

“中原熟,天下足。”河南省粮食生产举足轻重。《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以来,河南省持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计划适时通过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法律实施监督。河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全力抓好全领域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确保产能安全;稳住粮食面积,确保产量安全;推进绿色发展,确保质量安全;强化仓储管理,确保储粮安全。

仓廪实,天下安。随着《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落地实施,以高水平法治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必将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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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4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