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巧

责编|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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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在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蒙城县法学会依托坛城镇综治中心,建立该县首家基层法律服务站——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

尽管成立不到一年,但是通过系列制度设置、专业人员配备和足额的经费保障、多部门协调联动等,如今,这个法律服务“小阵地”,逐渐成为服务当地群众的“大舞台”。

蒙城首家基层法律服务站设立

坛城镇,位于蒙城县北部,距蒙城县城约20公里。坛城镇综治中心紧挨坛城镇人民政府,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的办公地点设在坛城镇综治中心一楼,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

这是蒙城县法学会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先行先试,依托坛城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第一家基层法律服务站。

蒙城县法学会副会长刘春波介绍,县综治中心由县委政法委建设,在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协调推动涉及多部门的综治事项、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托县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在人员配备上,蒙城县法学会整合乡镇(街道)基层政法单位力量,为服务站组建了由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镇政府(村居)法律顾问、信访办主任、平安办主任、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法官助理等10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

这些人员均是在当地有一定威望,且擅长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人员。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成员、镇法律服务所主任于效田就是这样的人。今年71岁的于效田曾担任多年的村党支部书记,后到镇法律服务所工作,调解工作经验丰富,工作热情高,在当地有一定威望。

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的组成人员还包括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23年6月20日,蒙城县法学会成立县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蒙城县司法局坛城司法所所长马清文成为5名组成人员之一。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成立后,马清文被任命为站长。

在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过程中,蒙城县法学会逐渐形成有规范的接待服务场地、有规范的标示标牌、有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有明确的法律服务内容、有规范的制度保障(制定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文明服务、服务公开4项制度)“六有”机制,有力推动法律服务站规范运行。

马清文告诉记者,在经费保障方面,基层法律服务站前期建设经费由县委政法委和县法学会协调,从乡镇(街道)综治经费中支出,后期办公经费除由乡镇(街道)综治经费足额保障外,服务站非行政人员参与案件调解时,将根据案件调解情况得到相应补贴,该经费由县财政保障支出。

专家“坐诊”与百姓“点单”相结合

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主要采取专家轮流“坐诊”和百姓“点单”相结合方式,面对面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点对点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记者注意到,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公示栏上,不仅公布了各成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还公布了周一至周五的值班表。10名成员分为5组,周一至周五固定有2名成员现场值班,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实行来电来访登记制度。打开该法律服务站的接待登记表,便能看到值班人员每天接待群众来访及来电咨询情况:

2024年3月5日,周二,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成员、坛城镇派出所所长王辉值班。

群众咨询或诉求内容:祠堂村村民陈某美在一块空地上种菜,邻居称地是自己的,引起纠纷。

解答或处理意见:现场与祠堂村党支部书记联系,由包村干部到现场协调处理。

2024年3月13日,周三,蒙城县人民法院涡北法庭法官助理汪兆祥值班。

群众咨询或诉求内容:村民宋某某反映白某某欠自己3.2万元,多次催要被拒。

解答或处理意见:通过与白某某联系,白某某愿意将欠款一次性付清,此事已经全部解决。

2024年3月18日,周一,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副站长、坛城镇党委委员赵恒值班。

咨询或诉求内容:村民孙某反映自家蔬菜大棚因孙某飞家上坟引起火灾烧毁,对方拒不赔偿。

解答或处理意见:若确定大棚是孙某飞家毁坏,可要求其赔偿;现孙某飞不同意赔偿,你可到坛城司法所找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马清文,由他调处解决。

据了解,按照限时办结制度的要求,对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能当场解答或解决的,按法律、政策规定当场解答或解决。不能当场答复或解决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处理或者到法院诉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援助的,帮其申请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已接待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今年3月,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就快速解决了一起当地群众咨询、求助的问题。家住坛城镇戴园村的吴某,与丈夫结婚10余年,因琐事发生矛盾,情绪激动之下想离婚,找到服务站寻求法律帮助时,遇到当日值班的于效田。

于效田曾在戴园村担任过6年的村党支部书记,对当地情况较为熟悉,他记得吴某的丈夫曾是自己帮助过的贫困户,夫妻二人感情一直较好,且育有三个孩子,遂安抚好吴某情绪后,立即电话联系吴某的丈夫了解情况,并在当天下午主持双方到场调解。经过调解劝和,于效田成功帮助吴某消除与丈夫的隔阂,打消离婚念头。吴某与丈夫和好。

与“5+N”矛盾化解会商机制相结合化解矛盾纠纷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与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是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的职能之一。

距离坛城镇15公里左右的陈大村,位置较为偏远,但这并不妨碍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热情。家住陈大村的陈某某和邻居闫某某原是朋友,多年来,陈某某累计向闫某某借款13万余元,未出具借条。2023年12月,闫某某急需用钱,向陈某某索要欠款,陈某某未能及时偿还,致使闫某某采用过激方式毁坏其财物,间接造成陈某某虾塘损失3.3万元,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该矛盾若不及时化解,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但村干部介入后并没有成功化解双方矛盾,遂推荐陈某某前往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寻求帮助,巧遇当天轮值的马清文。

虽然第二天是周末,但马清文依然迅速组织镇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当地村干部配合下,开展联合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接受调解方案,陈某某当场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款项按约定履行。闫某某也表示今后不再纠缠。

“服务站真正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这是我亲身体会到的。我们村位于坛城镇最边缘、最偏远的地方,但他们周末不休息,亲自过来为我解决问题。”陈某某说。

据了解,自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已经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信访事项18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合同赡养及债务纠纷。

此外,服务站多名成员还参与“5+N”矛盾化解会商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会诊”。

“5+N”矛盾化解会商机制是蒙城县委政法委创新探索推出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指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5家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通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推动复杂矛盾纠纷协同化解。

据统计,自2021年实施“5+N”矛盾化解会商机制以来,蒙城县共召开会商会议1726次,研判会商案件1698件,已化解矛盾纠纷1622件,化解率达95.52%,工作成效获安徽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2023年3月被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为“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同年10月获评亳州市“十大法治事件”。

目前,蒙城县1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5+N”矛盾化解会商机制。坛城镇每周组织开展一次“5+N”会商会,对排查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等成员单位进行“会诊”,为纠纷化解找方法和思路。今年以来,坛城镇共会商定级纠纷454件,其中,复杂疑难纠纷42件,已化解32件。马清文等坛城镇基层法律服务站成员全程参与会商会,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今年4月,坛城镇李营村刘某两兄弟因耕地和宅基地产生纠纷。该纠纷因此前土地、宅基地分配不明确,时间久远,追溯难度大,迟迟未能化解。李营村村民委员会申请通过“5+N”矛盾化解会商机制,共同研判解决问题的方案,协助纠纷化解。马清文也参与了此案“会诊”及调解工作。目前,双方已初步达成调解意见。

“基层法律服务站有效服务群众,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站、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目标,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下一步,我们将为群众提供更及时、便捷、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蒙城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武万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