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7月2日, 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保力)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扣除后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但*ST保力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扣除后营业收入9,200万元至10,800万元,并提示投资者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29日,*ST保力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扣除后年度营业收入为9,223.54万元,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指标。
*ST保力披露的业绩预告中关于2023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ST保力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财务总监徐长莹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陕西证监局决定对*ST保力及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42.8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保清,经营范围包含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等。公司大股东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56%,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大股东为高保清,持股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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