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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举报私挖滥采!最高奖励10万元!

沁水县公安局

沁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征集私挖滥采矿产资源

涉嫌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打我县私挖滥采等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沁水县公安局联合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打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特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相关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 无证开采、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行为。

(三)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行为。

(四)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五)利用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二氧化碳爆破等方式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七)“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 举报人检举揭发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经查实后,给予相应奖励。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奖励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至5万元奖励;对经查实,影响确属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奖励。

四、举报方式途径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和自然资源局举报上述征集范围内的案件线索。

举报电话:110、0356-7031110(公安局举报电话) 0356-7022986(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

举报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2509号

沁水县花园路756号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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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沁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