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国空总规的传导要求,并加强县江两侧区域交通联系,优化城市路网骨架,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岳林街道组织开展了《宁波市奉化区县江以东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FH23-03-05a等地块)》的编制工作。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奉化岳林街道县江以东地段,具体范围东至金钟路转规划支路,西至县江转规划道路,南至宝化路,北至中山东路,用地面积约134.79公顷。

调整内容

1.道路调整

根据区国空总规的传导要求,规划将斗门路(县江-中山东路段)道路红线调整至32米,并对相关道路交叉口进行渠化。

2.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

(1)FH23-05-04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G1+S42),拟调整为公园绿地(G1),面积由0.63公顷调整为0.21公顷。

(2)新增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0.24公顷,编号FH23-05-19。

(3)结合斗门路道路红线调整,原控规FH20-02-05a等22个地块除面积调整外,其他用地性质不变。

3.设施调整

规划将原控规FH23-05-04配建的1处公共停车场调整至FH23-05-11a地块内;取消原控规FH23-03-37配建的1处公共停车场。

附表:调整前后地块指标对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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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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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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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07月3日-2024年08月2日

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