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及《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汕头市2024年6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7月1日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及省消防救援总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现将2024年7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开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31日。
二、抽查方式:
由所属地消防部门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内容:
见《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四、抽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7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部署,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
检查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等业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以下两种:
(一)广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已与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同步对接,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data.tianxist.com:811/)公布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平台”自主录入,但已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从业人员。
三
检查重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对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载明“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评估”等内容;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3.执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以及资格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配备的种类、数量及校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质量管理体系或者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2023年1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服务项目,重点检查内容:
1.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在“平台”中录入生效;
2.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与“平台”录入人员是否一致;
3.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4.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是否发挥应有作用;
5.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6.是否冒用其他机构名义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7.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8.是否盗用或离职后仍使用原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操作员的资质;
9.是否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10.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11.是否盗用或离职后仍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操作员的资质
1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13.是否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
14.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机构印章。
15.是否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16.从事挂牌整治火灾隐患重点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第三方整治或验收评估机构,除以上15点外,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整治或验收过程弄虚作假;(2)现场与评估报告严重不符;(3)第三方整治服务机构与第三方验收评估机构实为同一经营主体。
(三)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工作,核查消防技术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情况;核查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四)“平台”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平台”中如实自主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以及所有技术服务项目及书面结论文件。
四
举报投诉途经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对消防技术服务从业行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助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广大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通过微信客户端搜索“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官方微信小程序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汕头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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