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消保条例》有哪些亮点?

将给消费者权益保护

带来哪些利好?

为了让读者对相关亮点条款

有更直观的认识

《中国消费者报》特推出系列漫画进行解读

敬请关注

赠品免费不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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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条例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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