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0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营口市贯彻实施《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澄湖公园项目、东新小区改造项目和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项目现场实地检查,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综合工程,不是破旧而立,而是推陈出新,不能盲目突进,更不能大拆大建。要把城市更新放在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大目标下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设计,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政府与市场、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执行,从制度上保障实现城市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改善与历史文化保护三者有机统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机构;强化各项服务保障,保证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真正实现更有温度、更可持续、更加包容的城市更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渤参加执法检查。

(来源:营口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