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 八零姑娘 \ 燕长青

时代的尘埃落到每个人头上,

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说两件事!一件是七月一日杭州市政官方刊文回应关于“机动车以分钟为单位计费”鼓励缩短计费周期;另一件涉及所有网约车车主,龙岩市新罗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

明确关于《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的通知》。

前者是调整停车位收费标准,后者是判定你是否有运营网约车的准入资格。两件事任意一件拎出来,都够普通人喝上一壶加在一起就两个字:收钱。

先说道路调整收费:

起因是杭州市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为单位计费的建议》缩短计费周期。什么意思?就是以前一小时计费一次,现在半个小时计费而有地方15分钟计费一次。

按他们说法,计费周期设置越短,则计费越为精准更有利车主停车。

提出这项建议的人叫“顾大松”。他是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院,主要从事研究不动产征收法、交通法、城市治理。

头衔不少看着挺唬人。

他主要观点是,以分钟为单位的挤进去停车计费,更适宜在道路旁“公共”停车场率先实行,鼓励周边商业用途停车上,缩短计费周期。

那提议到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先看回复怎么说。回复指出2014年杭州市就制定出台了“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停车划分三大等级,分别是道路泊位核心、一级、二级区域。

首小时收费分别是10、6、4元,首小时后收费标准是12、8、6元(计费周期半小时)

这标准和多数停车场收费逻辑递减刚好相反,杭州市是首小时后停车每小时收费更贵,虽说缩短计费周期,但小时内收费总价是增加的。

而对于西湖等风景名胜区也分别制定标准,且在节假日旺季的双休日期间,费用还将实行上浮调整。

通俗讲,停车费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有读者认为:这对即停即走非常有利,但缩短计费周期停车位费会不会继续上涨?

“以后吃饭、逛街是不是得掐秒计算?”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提议?

说起来挺无奈,按杭州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首席导演陈萍讲述:他有一朋友有一回在一家网红店吃面。

但是他很犹豫,到底要不要去吃这一碗面?

一碗面10来块钱,但他停车可能要五六块钱。他吃碗面加上排队等候时间,肯呢个超过那么两三分钟,他就感觉这碗面很不值得。

如果一碗面15块钱,他实际花销应该在20块甚至更多。

这就像什么?就像我们停车一小时刚到收费口就可能超一两分钟,但是超一分钟却需要付一个小时的停车费。那么顾大松提出这项建议,也正是基于这种考虑。

如果按他提议缩短计费周期以分钟计费。

看起来是解决了超出时长按小时计费的不合理方式,但是,整体的单位计费确是实实在在上涨的。这对一停半天甚至一两天的车主是不太友好的。

以前共享单车一小时1.5,后来半小时1.5,再后来20分钟2块,

现在10分钟内2块,超出分钟按一快算。

我特意看了计费,他说要收取和出租车一样的起步费,这就是分钟计费。

到底从什么时候停车收费开始变了味?

以洛阳为例以前车库、外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停一整天不过11点前收费都是2.5元。我记得是从去年开始突然有了按小时计费,甚至越来越离谱。

更别说以广州、北京、深圳等地最低起步每小时10元收费。

为什么要改变原有以天计费方式转而以小时计费?但是现在这已成普遍现象,可以预言现阶段收费标准往后只会更高。

回到杭州市这项标准制定,他确实能解决小问题。

但是人们关心的是,什么时候降低停车成本这才是大家迫切关心。有地区一小时收费20元,一天下来200多块没了,这合理吗?

所以专家们,应该讨论的事如何降低成本,减少停车开销。

在我看来顾大松的建议,弃之可惜又食之无味,只能说是锦上添花挠痒痒。退一万步讲,为什么要率先在公共停车位试行?

公共停车位为什么要收费?收费应该吗?

卖车的时候我们交了购置税,买保险时交了车船税,每次加油也包含了养路费,那为什么交过费的我们在马路两边的公共停车位还要收费?

最难以理解是每个地方收费标准不统一。

收费单位不不路政而是某科技公司。

收费就收费吧!至少要为停车负责安全吧!

那么为什么人民的资源可以拿去赚钱,而且收费还那么高?商用停车场交费就算了,公共停车位为什么还要收费。回到杭州新变化停车位上,各位读者认为是否合理?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停车收费越来越贵?

这条通知是6月27日龙岩市新罗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旨在“提升城市形象,确保乘客安全出行”。这点没错,我惊叹的是,维护城市形象和乘客安全和车辆购置价格豪华程度有什么关系?

越豪华越贵,乘客越安全城市形象就更好?

这不符合市场调节基本规律。

换句话说,那个人穿的越高级,修养就越高?这也不符合逻辑。看了下他具体要求一共七条其中第五条第六条尤为扎眼。

第五条显示:新车车辆购置价格应高于11.98万元。第六条显示投保承运人,应为每个座位投保金额不低于40万每年。

这说明什么?说明想跑网约车靠网约车挣点钱的人,门槛越来越高。仅从第5/6条看首先你得有这么多钱,其次还得耐得住亏本。

但你仔细想想,每个座位每年要投保40万元,这得是失心疯了才去买。

有这么多钱?还跑网约车干嘛?

一年能挣回保险钱吗?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并不是网约车门槛进阶,只是想淘汰大多想跑网约车的人。至于为什么?其实也很简单。钱是一方面另一方是智能网约车兴起。

再者市场已大量出租车,所以目前这个市场是饱和的,而往后出租都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

综合看,这就是为淘汰多数人实行的方案,你有钱你上?否则别踏足网约车。我们再往更深一点挖掘,在整个环节中我们要看谁得益,谁失意。

网约车的组成群体多为个体私家车,但偏偏新规就是对标这批人。

再看大平台,和无人运输车公司他们显然有能力。最后得益是谁不言而喻。

事实上,关于车辆购置规定不止龙岩,2018年2月昆明出台办法就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10万元以上”泉州规定不得低于15万元...

也就说低于这个价格,都不配开网约车。

这项规定就叫人匪夷所思。

不管是哪条,规则的制定一定要符合人民利益。符合市场运行规律。

但从限行规定下,很难看到这一点。

说白了就是要你消费刺激经济。

我们说一项好的决定,公众举手赞成

那好与不好公众反映最真实。

当今之中国,在加速崛起的历史进程中难免会遭遇各种碰撞,所以清醒和理性就显得格外重要。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