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淮海经济区讯(袁文强 张敏 通讯员 刘影)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陆立新同志,2010年从部队院校转业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后,很快就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先后担任司法所副所长、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司法所所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等职,工作期间他能充分利用自身工作经历优势和所学知识做好“人民调解的专职调解员”、当好“法治宣传的普法宣传员”、担任“法律法规的专题授课员”,群众都亲切地称他为“三员”科长。他的事迹先后被司法部、法治日报、江苏法治报、江南时报、徐州电视台、澎湃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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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多年来,陆立新科长先后参与征地拆迁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的调处10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5%以上,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50余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有句俗语“一娘能养十儿女,十儿难养母一人”,家住徐州市云龙区的郭某没想到这样的事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郭某今年已91岁高龄,育有三个孩子,一男两女,老宅拆迁后,老人将所有房产给了儿子,并与儿子共同居住。直至2021年下半年,老人因积劳成疾、诸病缠身,不得不长期卧病在床由子女照料,至此郭家的平静被打破。三个子女都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照顾。儿子更因各种理由将老人赶出家门,推到村里一处空房居住,也不给付生活费用,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遂老人向徐州市云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陆科长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联合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调解室共同参与调解。调解开始老人的三个子女就发生了口角,双方争执激烈。陆科长见状以道德和亲情为切入点,用“拉家常”的方式进行思想疏导。“父母以前拉扯你们的时候多不容易,那时候吃不饱、穿不暖,但他们省吃俭用将你们都抚养成人了,这份恩情可不能忘啊……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与不满,就拒绝赡养,严重影响老人生活质量,家庭成员间本应温馨和睦,善良有爱,家和万事兴……”几个子女听到陆科长的劝解后,情绪缓和了许多。随后陆科长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三个子女消除对立情绪,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使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靠。随后,老人握着陆科长的手激动地连连道谢。

当好法律知识宣传员,提升辖区民众法治意识

在法律知识的宣传方面,陆科长坚持做好“三大人群”的普法宣传工作,与辖区内的中、小学共建开展“法润云龙、与法同行、护翼之旅”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与驻徐某集团军共建开展“普法千里行,情系子弟兵”“拥军千里行、普法进军营”等活动;突出以“崇德尚法,圆梦人生”主题,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等。

陆科长时刻关注青少年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辖区内的中小学达成“普法进校园”的共识,每年都持之以恒地利用开学、儿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青少年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专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开学必讲课程,通过真实的事例,教育学生如何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及年龄阶段学法守法、预防犯罪和避免犯罪行为的伤害。陆科长风趣而诙谐的宣讲,以及具体而生动的动漫事例引起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

2018年起每年与驻徐某集团军共建,开展普法宣讲和法律问题咨询为一体的“普法千里行,情系子弟兵”活动。精心挑选了数十名知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专家普法讲师团,分赴安徽、山东、江苏等地的军营和野外驻训场开展普法宣传进军营活动,帮助官兵及家属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行程8万余公里,举办各类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6万余本(册),陆科长在普法现场围绕官兵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组织集中教育,其中“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一节,受到官兵的一致好评。

陆科长介绍,除了“大宣讲”外,讲师团还接受现场面对面咨询近千人次,接收电话咨询数百个,并为咨询的官兵提供解决问题的途经,特别对官兵家中涉法、涉诉问题,做好了后续跟进工作,解决了官兵的心理负担,使官兵可以全身心投入战备训练中。陆科长表示:“普法千里行,情系子弟兵的普法进军营活动我们会一直走下去。探索建立‘全周期’拥军普法清单和常态化普法宣讲机制,推出更多优质法律服务。”今后将紧紧围绕征兵、新兵入伍、驻军、退役等兵役制度,“全周期”“全流程”服务军人军属,不断擦亮“送法进军营,共筑强军梦”品牌,让“法治拥军”结出新的硕果。

担任法律法规授课员,理论联系实践讲授法律知识

陆科长在部队院校是一名优秀的教员,到地方工作期间他能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将空洞枯燥的法律条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绘声绘色的传授给听众,受到参训者的一致好评。

为了加强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陆科长每季度都组织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培训会上,他结合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特点,开展相关知识讲座,紧扣调解实践案例,对矛盾纠纷调处思路、方法及法条引用机制进行深入讲解,并引导调解员在基层实践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基准,结合“乡规民约”,坚持“情”与“理”相结合的调解理念,认真细致钻研每个调解案件特点,以新机制新方法推动矛盾纠纷案件调处更加高效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区司法局多次邀请陆立新科长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讲、“婚姻家庭矛盾预防与化解”等专题教育。教育中陆科长通常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社区矫正对象能牢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条文,充分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严格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所监督管理工作,争取顺利解矫。

陆立新同志坚守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十四年,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激情,怀着对司法行政事业的热爱。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做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做人民调解的好帮手,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筑牢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做普法教育的排头兵,将学校、部队、社区角角落落打造成为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普法阵地;做业务培训的引领者,将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业务知识,倾囊传授,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也无愧群众称之为“三员”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