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建成开通的贺信中强调,要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水平。

这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关于“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等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注入了新动力。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来,香港、澳门执法司法机构对“四大检察”越来越关注,与内地检察机关的合作意愿更加强烈。特别是2023年间,在与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会见时,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专员胡英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均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内地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司法协助,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陈子劲、检察院检察长叶迅生还明确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内地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方面的务实合作。

2024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商总会会长、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圣泼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强内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香港相关执法司法制度衔接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民众建澳联盟主席施家伦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也建议“以公益诉讼创新协作助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

2024年4月,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广东调研时强调,要依托毗邻香港、澳门地理优势,依法办理涉港澳案件,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理念研究,深化粤港、粤澳检察合作,推动规则机制衔接,推进检察涉外法治工作走在前列。

同月,最高检立案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强调以专案办理为契机,推动跨区域协同、多部门联动,服务保障珠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

同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广东珠海主持召开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座谈会,提出要在以检察履职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迈出新步伐、闯出新路子、展现新担当。

2024年5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专程赴广州、珠海、深圳,就办理李圣泼、施家伦代表的建议开展专题调研。代表建议正在有序转化应用中。

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司法协作

2017年7月1日,《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在香港签署。同日,全国检察机关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7年来,广东省检察院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九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绿色湾区”“美丽湾区”“健康湾区”建设,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的公益守护者。

广东检察机关正在总结九市检察机关之间或者与海事法院、行政机关之间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探索进一步开展滨海湿地跨境联合保护,共同推进深圳湾、米埔湾等美丽海湾建设,加强后海湾、大鹏湾等海湾综合治理,配套建立蓝碳交易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深化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例如,深圳检察机关依托深圳和香港环保执法机构《加强深港环保合作协议》,借助双方建立的环境信息共享和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等机制,积极参与《深圳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中部署的珠江口邻近海域联合治理、深港深圳湾河海联合共治等涉海工作。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起诉的督促履行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创新了被告履行职责后提出申请,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确认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后终结诉讼的裁判规则,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促进依法行政的制度优越性。为服务保障“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而建立的红树林湿地保护检察联盟,期待与香港相关执法司法机构对接。

广州检察机关与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司法协作平台的合作协议》,旨在促进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在公益诉讼案件中规范化、常态化运用。下一步,将参照国际通行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公布的有关规则关于计入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对全球的减排贡献的碳汇规定,以及可用于交易的海洋碳汇的严格范围限制和技术要求,对海洋碳汇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具体项目类型和可行路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珠海检察机关牵头建立了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在《守护中华白海豚 维护生物多样性》检察倡议书中明确提出“团结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通过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协助地方政府出台《白蕉海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于优化提升海洋渔业具有示范意义。

二、加强对香港澳门公益保护相关法律的比较研究

曾经参加香港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课程研修班的“益心为公”志愿者纪皓,专门整理了《香港公益诉讼相关领域法例概述》,为内地检察机关加强与香港律政司、廉政公署、环保署、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私隐专员公署、平等机会委员会、竞争事务委员会、职业安全健康局等执法司法机构的沟通协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正在澳门大学攻读国际商事仲裁法博士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许可,专门整理了《澳门公益诉讼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概述》。2024年6月14日,《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暨大湾区应急救援行动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下一步将协同制定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加强区域应急协调联动;进一步实化交流互鉴,在城市搜救、灭火救援、山岳水域救援、危化品救援、航空应急救援等领域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许可及时推送了《楼宇及场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5/2021号法律),对内地检察机关研究探索消防安全领域预防性公益诉讼特别是追究物业责任方面的监督办案,以及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司法协作,具有借鉴意义。

广东检察机关依托最高检设立的检察理论研究所法治前海研究基地、前海知识产权检察研究院以及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检察交流合作基地等研究机构,正在加强对香港澳门公益保护相关法律的比较研究。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以广东检察机关业务骨干为主要力量建立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和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小组、金融证券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小组,也正在抓紧开展相关比较研究,为下一步开展粤港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相关执法司法制度衔接做好准备。

三、以服务保障粤港澳联合举办全运会、残运会、特奥会为契机,探索开展大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25年在广东、香港、澳门三地举办。借鉴北京冬(残)奥会和杭州亚(残)运会整体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广东省检察院正在研究部署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开展服务保障全运会、残运会、特奥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

针对此次承办比赛的场馆中约90%为现有场馆的节俭办赛实际,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和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在广东调研期间,专门考察了将承办残运会、特奥会网球项目比赛的横琴国际网球中心,建议加强对比赛场馆改建工程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环节的同步监督,确保符合国际标准,既高质量保障比赛使用,又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平常使用,实现“平赛”两用。

调研组还与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专家学者、澳门居民和学生代表等座谈交流,围绕对接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负责监督《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等反歧视法例的实施和执行机制,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衔接协作,以及拓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案件范围,加快推进“澳门新街坊”建设,对接澳门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探讨合作方式和路径。借此机会,以法治保障支持探索“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在体育强国建设方面的改革创新,促进文体旅商融合发展,加快大湾区一体化进程。

一方面,结合贯彻执行体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与香港澳门相关执法司法制度的衔接协作。特别是在联合举办体育赛事、文旅活动时确保安全,配备灭火器、AED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专业力量,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另一方面,在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统一正确实施过程中,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地方立法,支持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群体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依靠更加有序有效的社会公众参与,共同创建以无歧视、无障碍为重要标志的,基础设施与人文交流互联互通的,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在此基础上,应不断拓展深化粤港澳执法司法协作,推动高质量高水平的“硬联通”“软联通”,促进人员流、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便捷流动,助力不断健全粤港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注入新动能。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