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消息,近日,一名为“初三八班王南皓”未成年人博主更新的一段视频引发热议。王南皓举报称,拥有几百万粉丝的“乔老师”原文照搬他的视频内容,却自称是班上学生所写。目前,“乔老师频道”的账号已改名,并删除了此前所有视频。

今年4月27日,年仅十15岁的王南皓发布了一篇名为《家庭幸福的真相》的自白视频,从孩子视角讲述父母应该营造怎样的家庭环境。这条视频让王南皓备受网友关注,大家纷纷赞扬孩子的通透豁达。有网友对比文案发现,在“乔老师”发表的“读信”视频中,其文字内容的确大多来自王南皓此前拍摄的一段视频。据媒体报道,“乔老师频道”标注为教育自媒体博主,其所拍视频均是站在讲台前的场景,讲话内容涉及学生教育、家庭教育等,并销售自己开发的培训课。而7月1日,该号已改名,并且删除了此前所有视频。

“乔老师”的做法是否真的就是抄袭剽窃还有待其个人出面给个回应,但平台如何完善抄袭评判机制,防止部分自媒体以“洗稿”方式侵犯他人权益更加值得多方思考。目前普遍观点认为,网络上的短视频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直接照搬他人的视频或者台词、脚本等,属于侵权行为。另外,如果虽未达到完全照搬程度,但“模仿拍摄”并加以“改造”,如对原视频脚本稍微增减,或加入小部分自己的元素,这种“改编权”同样也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应该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乔老师”将王南皓的原视频脚本改编创作成新的视频,没有获得后者授权,则涉嫌侵权

其实,关于短视频版权的争议,也并不是第一次出圈。2022年5月,奥迪品牌发布一条刘德华主演的广告片《人生小满》也被指抄袭,事后奥迪致歉并下架视频。这些事件背后的问题有类似之处:流传于网络的解说或文案,是否应该受到版权的保护?既然如今短视频已经形成套路化创作的生态,那么版权保护应该以什么样的形态存在?哪些内容需要保护,哪些内容又属于公共知识,这些都需要更加细致地甄别。

抛开此次事件,此前国家版权局等4部门曾联合整治自媒体“洗稿”行为。但短视频博主的知识产权维权,仍是一道待解难题,因为是否侵权难以认定、侵权赔偿也难以界定。涉及抄袭的争议,原创作者如果运气好,可能能获得抄袭者的一句道歉,运气不好,可能还会陷入“抄袭罗生门”事件,往往是口水战过后不了了之。即便诉诸法庭,官司胜诉,能否要求经济赔偿?最终能够赔多少?都是难题。平台判定机制不完善、抄袭的低成本、索赔的困难性,令抄袭风气蔓延。因此,如何以“乔老师事件”为切口,明确短视频内容的抄袭界定规则,便捷创作者维权渠道和方式,推进网络平台完善抄袭评判机制,可能才是关键。

平台等内容审核者要加强反剽窃的技术研发,以更精准手段识别剽窃行为,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一些视频的画面虽然不同,但视频中讲述者的内容信息可能大同小异。通过语音识别转化技术,对视频中的文本信息加以比对,也能判定视频是否存在剽窃、雷同等情况,从而采取禁止上线、限制流量等措施。

这次,“乔老师”陷入争议再次提醒大家:在短视频这种新业态逐渐走向成熟后,平台应有更加清晰、明确的版权保护规则和相关机制。既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原创者,又不会让任何违反法律,侵犯他人利益的人,成为“漏网之鱼”,逃过法律之“网”。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